劉一墨皺著眉頭看向我,一臉迷惑:“你說什麼?你要將這作品送給我?”

我再次強調道:“不是我,是王小坤,他用一千萬拍下了這幅作品,送給你。”

“王小坤?”劉老愕然道,“那個唱歌的?”

我點頭:“就是那個唱歌的。”

他還是不敢相信:“為什麼呀?”

我:“怎麼了,你不想要?”

他趕緊把手按在了卷軸上:“想要,想要。可是我最多就能湊出七百萬來……”

我擺擺手:“不是錢的問題,我們只有一個條件。”

他問道:“什麼條件?”

我指了指詩的末尾處:“字是好字,可惜沒有落款,我們需要你來寫個落款。”

他瞪大了眼睛,滿臉的不可置信:“我來寫落款?”

我說:“您都說了,這字跟您兒子寫的字很像,既然如此,由您來寫落款再合適不過了。”

我提到他兒子,他的呼吸瞬間就變得急促起來,很激動:“寫了落款,這作品就送給我?”

我點點頭,把那支毛筆遞給了他。

他接過筆,又問:“落款該怎麼寫?”

我:“您是專業的,您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他頷首:“那我就寫‘羊先生’。”

我開啟墨水瓶,他沾了墨,在嘴裡抿了抿,直把嘴唇都染成了黑色,然後提筆懸於宣紙之上,停留了片刻,終於下了筆。

筆尖和宣紙相擁,一筆一劃,豐筋多力。

只寫了半個字,劉老就愣住了,張大了嘴巴。他的手在不停的挪動,不,準確來說,是那支筆在拖著他的手挪動。他看著自己的手腕,滿臉的驚愕。

那落款寫的竟是:“二零年,三月十七日。天州劉迎峰著。”

寫完最後一個字,劉老抬起手,那毛筆上的灰煙隨風散去,再不留一絲痕跡。

劉老呆若木雞,喃喃自語:“三月十七日,三月十七日,那是我兒去世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