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第一次可以,第二次就不行了,人總是要成長的,就像你撞了一次牆,第二次你就不會走門了嗎?
我從一開始,很冷靜,我保持著絕對的理性,我不會讓自己再受傷,一切的理由只能歸於,又一次信了。
別相信別人的一輩子,可能他只是說著玩玩的。
說者無心,聽者有心。
對誰都要保留一點,給自己留一點退路,全力以赴的感情,或許,最後都不是好結果。
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我覺得,我個人覺得,一段感情,如果讓你不開心了,你要考慮是否該結束了,兩個人在一起都是為了幸福,都是用盡全力讓對方高興,可是這段感情如果讓你很難過,不管是任何因素,應該考慮一下是否還有在一起的必要了。
可能我這個人是有點奇怪,我就是覺得利益至上。
其實我個人覺得,複合複合,可是再也不能像當初一樣了,永遠都回不去了,就算盡力彌補,模仿從前,可是就像是,一件衣服被撕爛,最後縫縫補補,可是那明晃晃的針線和補丁,再也回不到那件完好無損的衣服了。
有時候就是那麼無可奈何,我從來都不會想要試圖感動誰。
自己覺得自己做的什麼偉大的事,他只會覺得多此一舉,愛你的人不會走,不愛你的人,你怎麼挽留都是徒勞。
他如果愛你,你會感受到他的好,不是你的矯情和敏感,是他一直的好,他突然開始改變,你就感受不到他的愛了,這不是你的自我感覺,這是事實,不愛一個人的時候語氣,甚至是眼神都變了。
幼稚的情話,訊息秒回,火花和官宣,早安晚安我愛你,節日的禮物,紀念日的慶祝,情書和照片,上百條的語音,幾萬條聊天記錄,幾千分鐘的語音通話記錄,幾十個電話,又能證明什麼呢?分手的那一瞬間,什麼都沒用,所謂的儀式感,不過是在拖延那段即將逝去的愛。
我不是因為自己不開心,就不相信所有感情,我也沒有搞傷感,我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我相信還有能一直在一起的感情,可是那種東西,很少很少。
是,每一段感情都應該投入自己的全部愛,自己全部時間全部精力,可是還要殘存理智,別真的瘋狂,那是傻子,在你覺得你很失望,你受到很大的傷害,別期待他還會挽留你,也別想著你再忍忍,就熬過去了,還是好好地,他要是真的不想結束早就來哄你了。
任何時候,都不要讓自己受委屈,誰不是寶貝呢,憑什麼為別人平白無故地掉眼淚。
我不理解所謂的大情種,可能是的,我有一點點冷血,現在的我生活的很好,權衡利弊沒有什麼不好的。
我想,我還有可能會好起來的吧。
如果沒人愛你,就自己愛自己。奶茶可以自己買兩杯,一個人去吃火鍋,逛超市,買糖葫蘆,去遊樂場,玩鬼屋。
物件只是為了讓生活更快樂,而不是說沒有物件的生活就不快樂。
可能我這個十六歲的小孩談感情,真的可能我就是什麼都不懂。
以上這番話與本文無關,只是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