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以後,這幾天趁著能挖土鱉,多挖些才是。
小姨帶著我去吃了碗刀削麵,破天荒的用三塊錢割了兩斤豬肉用報紙包著帶回家,路上小姨感慨的說,有錢的感覺真好!
小姨一貫的精打細算,很會過日子,老媽大手大腳慣了,都是老爸管賬,小姨的要強性子是不會主動要的,所以老舅騙她五十塊錢,會很生氣,她也才上了一年班而已,除了花銷,不剩多少了,這一下子有了這麼多,心裡的底氣一下子就上來了。
我告訴小姨,這錢誰都不要給,這些天多賺些,留著明年當本錢,收土鱉用,想到明年能收幾個月的土鱉,小姨的雙眼亮的嚇人。小姨給了我六十塊錢,但是不讓現在就給小劍他們,等過了這十幾天,再一起給,這六十是給我的零花錢。
回到家快一點了,老媽見小姨我倆回來,問吃了沒,小姨跟老媽說吃過了,在家休息到兩點,就崔著我去找小劍他們,她自己去村南路口等我們,找到劍哥,陽哥,去找誠哥時,陽哥說小城跟她爸媽去走親戚了,那就咱們三個去,拉上你家架子車。一會兒我小姨要跟你們說錢的事情。我說話你倆不信,找我小姨跟你倆說,應該信了吧?
小明真的可以賣錢啊,能賣多少?劍哥激動地問。看他一臉激動地模樣,就問。劍哥你很需要錢麼?劍哥說,我想買雙回力鞋,專賣店最便宜的都要八十,我都想買好久了,我老媽嫌貴,一直沒買成,這土鱉要是能賣錢,我不就能買了麼。
劍哥我保證,你跟著挖十天,不說八十的鞋,一百的鞋都能買。陽哥也激動的跟個猴子一樣亂蹦亂跳。問他掙錢了幹啥,不經大腦直接就說要買好多好吃的,這才是個正常的孩子啊!
到了村南路口,就看見小姨推著腳踏車在哪等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