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互動中形成的知,有恰當正合、於己即是同一的知,又有非是如此的種種異知。
憑恃的互動異彩紛呈,知從何端,從哪一個我與世之往復端緒中能覺知之正端?自我與世界、別人交往而形成的知,真知、根本知與假知、無謂之知是混在一起的。
如何使自己將知的種種確切明晰地分別出來呢?並且,不與周圍世界打交道的時候呢?而且這裡的知能分天與人,那你有如何確定這裡的天人就是相分離的呢?莊子這是又在消解了天、人之知的分別了,齊物齊論。
建構,又消解。
有中無,無中有。
知在此分別為天人之知,真假之知,依恃與否之知,消解融合之知,正知與非之知。
真假之知與正知與非之知看似重合,其實不然。
真知中又分正邪,假知中亦分正邪,此語何解?真知的恰合自身為正,過與不及為非為邪即錯。
假知有用則正,此假從真,而又非真,真表示用假的人心正且能化用;邪指的是錯上加錯,第一個錯指的是認知的錯,第二個錯指的是以此知而行的錯,此便是假中之邪。
’‘至這一小節的最後,莊子下了一個結論式的言語,是真人而後有真知,真知或否是要靠人之真否來決定的。
這,就使得知落在實處,真知是依附於真人之在的;且真人能使知由真假不定狀態變成只是真的狀態,此中只真狀態,無假相對,屬於道範疇。
’‘那麼知的問題到最後彙集到了一個點之上,就是要成為真人,要是真人。
真實,我喜歡真實。
我喜歡與我相合的道理,我喜歡天地自然的大美,我喜歡古代真正的文哲,排斥人為之造作,以這樣的喜歡去認識去踐行去表達,這樣的我能稱作真人嗎?如果我按照自己的心思恰當道理地去生存,那麼我能稱得上真人嗎?不即是真人,能稱得上啟真人之端嗎?就算不是真人,能稱得上真實的人嗎?嗯?現在這樣的我又是誰呢?與真人有什麼區別?知道道理又隨順道理去做的我算是什麼呢?是人嗎?人是怎樣的一種稱謂?我所謂的喜歡又是真實的嗎?以這樣的思想在現實中表達是否又是立在虛空之上的造作閣樓呢?這樣的問題於我現在而言,是沒有答案的。
那麼先做,先按照自己的自然喜歡去做,在實踐之中自有答案,不是嗎?’念此,我在這段話的末尾批寫道:“隨順天性地知與行,無論外在何,先順自然喜愛而有知行,應是.”
我接著寫下去。
‘莊子對真人的解釋是借外而窺內,那麼究竟是怎樣的思想才能產生這樣的言語與行為,才能產生這樣的身形體態?真人難道是天成之自然的生來如此嗎?那大抵不如是吧,因為誰都要經歷從嬰兒、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至死的生長過程,就算少年生知,嬰兒亦無知,無知轉知總要有一個開端一個過程。
拋除神話不談,天地父母生人,而人與其知從無到有到真,總有過程。
道德總是有當下的是並有一連續過程。
總是這樣。
’念及此,我忽然想到我自己對道理的習得:‘於書上的道理,於書中對道德的論述,當時的我總是覺得我理解透徹了,覺得道理就是這樣的。
可隨著我在之生存的展開,往日的種種悟漸漸被遺忘,新時的種種悟漸漸重長。
翻開往日記錄,我再重讀當時所悟,便發現從前的理解或當時有些幼稚,或當時有些不透徹,或當時恰當至今仍同。
隨著我在的逐漸展開,道理的種種自我詮釋彙集,構成了豐富多彩的內容,這便是我自己在自我之在與生存中對道理做的生動的註解。
恍惚間也突然發現,原來我從來都在道理中,這些道理也早已經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