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不棄,願遣御史常駐巴州,協臣共查吏治。如此,既可彰朝廷公正,亦可使巴州官民常懷敬畏之心。

伏乞聖鑑。

臣夏淮安謹奏。

大乾景和十三年七月十四日。”

另附密摺如下:

“臣淮安密啟:

樊丞相所遣“青蚨”探子七人,臣已盡數擒獲。然念其助臣肅清內弊,特免死罪,發配礦場勞役。

淮安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