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知不知道‘死’字怎麼寫 (第1/2頁)
穿越大梁:從富二代到異性王 艾先生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四皇子這話是什麼意思,下官奉閣老的意思,到富春協助陳縣令處理劉青遠偷稅漏稅一案,怎麼沒有資格站在這公堂之上。”
方廷祿又搬出了孫元立,態度囂張至極。
元慎恨的牙癢癢。
他是梁朝的皇子,行事可沒有那麼多規矩要守。
“殿試之後,陛下還沒有正式冊封吧,你現在一無官身,二無品軼,有什麼資格插手富春縣的事。你說你現在代表的是孫元立,手裡又沒有他的手諭,憑著紅口白牙就在這裡抖威風,你的座師知道嗎?小小的一樁案子,你居然攪得整個富春的百姓不得安寧,故意包庇貪官汙吏,指使縣令二次徵收賦稅,大梁的律法到底讀了沒有?知不知道死字怎麼寫?”
劉緯倒是對元慎刮目相看了。
沒想到這個四皇子認真的模樣還蠻帥的嘛。
方廷祿卻聽得膽戰心驚,四皇子不是一向都是明哲保身的嗎,今日怎麼會為了一個敗家子,當眾羞辱新科狀元?
事到如今,只能捨棄陳廉,給元慎一點甜頭嚐嚐。
但是劉青遠的事情必須辦成鐵案,否則他無法向孫元立交代。
“四皇子教訓得對,我的確沒有插手地方上的權利,陳縣令到底有罪沒罪,我也沒有權利處置。不過劉青遠偷稅漏稅的案子,已經在內閣掛上了號,閣老雖然暫時沒有手諭,但是嚴懲這種奸商行徑的意思卻是很清楚,還請四皇子看在閣老的面子上,不要干涉我執行閣老的命令。”
“額”
元慎一時語噎,孫元立在梁朝的影響也不是他這個皇子可以隨意撼動的。
但劉緯卻沒有這麼多的顧忌。
“方大人,你要治我爹的罪,那就拿出實實在在的證據,我雖然沒讀過大梁的律法,但也知道定罪需要人證、物證,你能拿出這些,我便無話可說,聽憑你處置。”
元慎也在一旁附和道:“陳廉的事情可以容後處理,劉青遠的案子今天必須審清楚,他是郭尚書的姻親,又是富春縣的大戶,劉家的商鋪一關,百姓全都人心惶惶,你把證據拿出來,才能堵住悠悠眾口。”
方廷祿被劉緯和元慎的一唱一和給架起來了,好在當初在嚴刑拷打劉青遠的時候,趁著他昏迷,讓他在認罪書上按了手印,這時候派上了用場。
“這是劉青遠的認罪書,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請四皇子過目。”
方廷祿從懷裡掏出了一張紙,遞給了元慎。
元慎看完認罪書之後,臉色變得無比的驚詫,他看向一旁的劉緯,眼神中帶著疑問。
劉緯卻暗笑一聲。
這個王八蛋終於上鉤了。
他一直都在等方廷祿拿出這紙認罪書。
早在宋青告訴他劉青遠被嚴刑拷打直暈厥之後,他便想到了這種情況。不過出乎意料的是,堂堂新科狀元居然會幹這種勾當。
“一封認罪書說明不了什麼,這個指印也未必就是我爹的。既然四皇子在這裡,方大人不妨將我爹提到公堂,他既然已經畫押,那就讓他當眾認罪。”
方廷祿意識到事情要糟,劉青遠如果被提上公堂,肯定會推翻這一切。
“犯人都已經簽字畫押,我看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吧。”
元慎雖然不清楚劉緯的用意,但此刻還是堅定的站在了他這邊。
“有必要,本皇子要親耳聽到劉青遠認罪。”
四皇子都發話了,方廷祿也只得照辦。
不過他的眼神中閃過一抹狠厲。
如果劉青遠在上公堂之前畏罪自盡了,那這封認罪書便真正地成了鐵證。
“陳大人,如今你還沒定罪,依然是富春的縣令,四皇子要提審劉青遠,還不趕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