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一晚上沒睡好,天沒亮就醒了。

她在西廂房小客廳的沙發上坐到天亮,才出門去警局。

張旭和卓宇行坐在大廳外的連排椅上,一人腦袋歪一邊,正打著盹。

寧稚沒叫醒他們,兀自走進大廳,找到一名警察,詢問什麼時候能會見蕭讓。

警察說還沒接到通知,讓她繼續等待,她只好返回外廳。

張旭剛好醒來。

她在一旁坐了下來:“張旭,你守了一天了,先回去休息吧,這裡有我。”

張旭抬手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印子,憨笑道:“我在這裡就是在休息。有什麼訊息我通知你,你先回去休息吧。”

卓宇行聽見動靜也跟著醒來,抻了一把身子,起身活動幾下筋骨。

他轉身對寧稚說:“先回去休息吧,後面需要你的時候還多著,得養足了精神不是?”

寧稚虛弱地笑了下:“沒事,我坐一會兒再走。”

她打算蕭家吃早餐之前回去。

新婚第二天就不見人,說不過去,雖然她是來警局等訊息。

寧稚等到八點,主辦警官上班,還是不讓會見蕭讓,她才趕回蕭家老宅。

人剛走不久,主辦警官就出來通知律師進去會見,張旭趕緊給程儒言打電話。

張旭再見蕭讓,正好是蕭讓被抓的第20小時。

都是律師,他很清楚,這時間算快的了,大機率是蕭老爺子從中斡旋的結果。

程儒言看著頭髮還抹著髮膠、神色卻疲憊不堪的蕭讓,嘲諷地笑了下:“幹出這種事兒,你丟人不?”

蕭讓懶得理他,看向張旭:“寧稚怎麼樣?”

張旭就把寧稚天剛亮就來了的事兒跟他提了一嘴。

他知道寧稚要趕回蕭家和長輩一起用早餐,剛新婚,就拋下她,他很內疚。

程儒言開啟錄音筆:“說回正事。向警方申請閱卷之前,我有一些問題得先問你。”

蕭讓:“你問吧。”

程儒言:“受害人邱月月自述,今年9月30日晚上十點半左右,在將府公園附近,在車牌為京A89666的邁巴赫車上,被你侵犯。案發時間,你是否有不在場證據?”

張旭震驚地看向程儒言。

在見到蕭讓之前,大家甚至都不知道蕭讓是因為什麼事情被抓起來,而他卻已經知道“受害者”的名字和“案發時間、地點、事件”。

蕭讓:“十點左右,我從霄雲壹號出來,由代駕開車,送我回家。我當晚喝了不少酒,頭很暈,人也很困,在你提到的邁巴赫後排睡著了。當時車裡只有我和代駕司機,但是我醒來後,代駕司機不知所蹤,我身邊多了一個女孩,她撓我的脖子、脫我的衣服,被我制止,我和她發生了肢體衝突。”

程儒言:“繼續。”

蕭讓:“我趕她下車,她不肯下車,我只好自己下車,在路邊打車回家。回到家,大概是十一點左右。”

程儒言:“你當時為什麼不報警?”

蕭讓:“我喝了酒,代駕司機又不知所蹤,我擔心報了警,會被認定酒駕。兩天後就是我的婚禮,我不希望在婚禮前出現任何意外。”

程儒言點點頭:“將府公園的監控,拍到了邱月月在十點十五分上了你的車,代駕在她上車後下車離開,你在十點三十九分下了車。下車的時候,衣著凌亂。邱月月也案發後第二天做了司法鑑定,下體撕裂、身上有傷、指甲縫裡有你的皮屑,符合被性侵的主訴。警方昨天下午在你的邁巴赫後排座椅,提取到你和邱月月的毛髮。”

蕭讓靜靜聽完,說:“她當時故意撓我的脖子,我在車上和她發生了肢體衝突,她的指甲縫裡有我的DNA很正常。但她的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