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偷麵包充飢的母親 (第1/2頁)
grease完美國度 既白茫茫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既然沒有出現選項選擇,那就全憑林想自己處理了,想到現在在自己正在測試,並不是真的玩遊戲,林想只能先問清案件事實。
他朝亞瑟問道:“你這一共幾天發現了麵包丟失?加起來又損失了多少麵包?都是什麼樣的麵包?每一個的價值是多少?”
“一共是7天,加起來損失了14根麵包,都是這種長條法棍麵包, 每一根價值2馬內,加起來一共是28馬內。”
亞瑟認真的回答林想的問題,而一邊的林想則是調出來了《治安管理法》,翻到了盜竊對應的懲罰。
“盜竊市場價值或者評估後價值不足200馬內的,判處監禁3個月”
就只有一條冰冷的法律條例,甚至沒有附加條例,比如獲得諒解或者賠償能輕判。
而麥娜明顯是屬於情節極其輕微,她所盜竊的法棍麵包是店裡最便宜的一種,而且數量也就剛剛夠兩個人一天的分量,明顯這就是為了活下去不得已才偷的麵包。
可是要是按照法律處罰的話,那也太嚴重了,而且麥娜還帶著一個小孩子,如果她去監獄了,那這個小孩子怎麼辦呢?
如果按照本心來,不對麥娜做出處罰,那就不符合亮叔說的:要遵循規則,而不是遵循本心。
反正就是個遊戲,都是假的,只要能贏就行。
林想咬咬牙,對麥娜說:“根據治安管理法,你因涉嫌盜竊,現在我會將你逮捕到法庭,你可能會面臨三個月以下的強制監禁,這一切都要看法庭怎麼審判。”
麥娜一聽林想要把她抓起來,立馬哭天搶地的喊道:“治安官大人,我真的是一時糊塗,求求您原諒我吧,我後面會把這個錢還給他的。”
林想面無表情的說:“對不起,違反法律了就應該受到懲罰。”
“可是我要是不偷的話那我和我的孩子就會餓死,治安官大人,您說我該怎麼辦呀?”
麥娜還在那裡哭喊,她身邊的小男孩看到母親哭成這個樣子,也跟著哭了起來。
是啊,如果不偷就要餓死,那這個時候誰還會在乎法律呢。
林想一時之間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只能沉默。
眼看說不動林想,麥娜只能祈求林想:“我進去關幾個月沒什麼,但是我兒子怎麼辦呀,他這麼小,家裡又沒人照顧他,他可怎麼活呀,嗚嗚......”
是啊,還有個孩子,不可能把這個孩子也關在監獄裡呀,這可怎麼辦呀。
“可以先放在福利院寄養一段時間,然後等你出來了再把他領回去,你看怎麼樣?”
“不行的大人,福利院我之前去過了,那裡的人說只有無父無母的孤兒才能送到那,因為我,我的兒子沒有資格進去,難道非要我死了才能給我兒子活下去的機會嗎?”
麥娜又開始哭了,她兒子見媽媽這麼傷心,顧不上自己哭了,踉蹌著踮起腳尖給她擦眼淚。
林想實在看不下去了,這個女人的遭遇也太慘了,他沒辦法再違背本心遵循規則了,但他又不能直接破壞規則,於是林想走到店主亞瑟身邊:“老闆,是這樣的,你說有沒有一種可能,麥娜是忘記付錢了,而不是盜竊呢?”
林想使勁給亞瑟使眼色,亞瑟也立馬就懂了,立馬點頭笑道:“有可能,有可能,你是不是這幾天忘記給錢啦?”
亞瑟轉頭就笑著對麥娜說。
麥娜還有點懵,不過聽這個樣子應該是不需要進監獄了,只能拼命點頭。
“那我等下帶她去拿錢給你吧。”
林想剛說完,眼前就出現了一條光幕提示:格林麵包店店主亞瑟涉嫌報假警,是否需要處罰。
什麼東西呀!
林想看到這提示都想罵娘了,這不擺明著不讓麥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