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偷麵包充飢的母親 (第2/2頁)
grease完美國度 既白茫茫 加書籤 章節報錯
過嗎?
人家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不行了?
林想一臉鬱悶,他先是查了下《治安管理法》,上面寫著報假警需要罰款500馬內,3次以上報假警還會面臨著監禁處罰。
那現在要不要處罰亞瑟呢?
要是處罰的話人家轉頭就咬定就是麥娜偷的,林想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如果不處罰的話這顯然更不妥,身為治安官竟然放任不管違法行為,這行為更嚴重。
那怎麼辦呢?
林想突然靈機一動。
“老闆,你這邊開業至今丟過多少麵包呀?”
亞瑟愣了一下,隨即開始向林想倒苦水:“那可多了呀治安官先生,這附近離貧民區不遠,經常有些小偷小摸的人來的這偷麵包,有些膽大的被我看到了就直接跑了,我追都追不上呀。”
林想聽到這裡也是點點頭:“那就對了,麥娜女士是因為忘記給錢了,你店裡的麵包丟失的犯罪嫌疑人我還需要再仔細調查下。”
亞瑟看到林想故意拉長的聲音,一下子就明白了:“好的好的,感謝你治安官先生。”
亞瑟滿臉堆笑的跟林想打招呼,隨後眼睛看向麥娜。
“她欠你的麵包錢我待會去她家裡幫你要回來。”
麥娜聽到林想的話有些疑惑,臉上隨即露出害怕的表情,緊緊的用衣服捂住自己,生怕林想多看她一眼。
林想看到她這樣也是心裡發笑,這大媽把自己當什麼人了,我一個年紀輕輕的小夥子,怎麼可能對你一個大媽有歪心思呢?
為什麼她會有這個反應呢?
林想習慣性的繼續深入思考,每個人的行為語言肯定不會空穴來風,都是從環境或者經歷中產生的。
就像店主亞瑟叫他先生,而麥娜叫他大人。
林想收起了這份心神,帶著麥娜走出了麵包店,然後掏出了自己揹包裡的100馬內遞給了麥娜。
“你把這錢拿著,等下自己還給亞瑟店長吧,剩下的就給你買點吃的了。”
麥娜聽完有些不敢相信,隨即痛哭流涕的對林想千恩萬謝,還讓身邊的小孩給林想磕頭。
林想安慰了幾句,把麥娜送走之後,系統提示是否完成任務“格林麵包店的糾紛”。
竟然還能自己選擇任務完成與否,而不是彈出來完成任務。
這遊戲自由度有點高呀。
林想直接選擇了完成。
然後系統彈出了“格林麵包店的糾紛結案評價:B”
怎麼才B級啊?
林想有些不服,隨即詳細的結案評價慢慢浮現在他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