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風說給我準備的生日禮物,卻一直忘記送給我,我也不好意思提,如果我問了,萬一他壓根沒買,好像是我向他要禮物一樣,我不想讓他覺得我很市儈。
我成了村東頭新開的那家網咖的常客,一個外村人來我們村租了房子,買了幾臺電腦。北屋一個通間大概三四十平,機器不超過十臺?
胡陽又重操舊業,在他爸爸上班的磚廠當起了零時工。我和胡麗便常跑去網咖,上網的都是和我們年紀相仿的男孩子,大家彼此都認識,有些還是親戚關係。儘管網咖裡只有我們兩個女孩兒,但並沒有遇到被騷擾的情況。
我仍舊愛玩飛車,有時候那些男孩子會拉過凳子坐在我身後看我賽車。我卻從來不和他們說話,即使遇到同學,或者小時候的玩伴,也從來都當做不認識,沒想過和誰打個招呼。
有時候去網咖上網,我也會只是聽聽歌,和人聊聊天,比起和熟人聊天,那時大家好像都熱衷和陌生人聊。
偶爾明亮也會跟著到網咖來,我不會給他開機子,我不叫他玩遊戲,我知道這東西會上癮,會影響他的學習。
“姐你給我玩會吧!”坐在我身邊的明亮用懇求的語氣說。
我則一臉嚴肅,毫不留情的回絕他。
“你可不許玩遊戲,不然下次不准你跟來。”
他只能失望的說句,“好吧!”
可憐巴巴的目光始終不離開電腦螢幕。
胡麗有點於心不忍的扭頭看著明亮說。
“要不你就讓他玩會吧?我幫他開一臺?”
聽她這樣說的時候,我朝明亮臉上看了一眼,他的眼裡,彷彿有了光,那期待的目光真叫人不忍心拒絕。我想換個人肯定就妥協了,但我卻只是堅決的搖了搖頭。
我狠著心,從嘴裡吐出兩個字“不行!”
明亮的眸子在那一刻黯淡了。
機器開了一個小時後,螢幕開始閃爍,進入倒計時時,我們離開了網咖。走到馬路上胡麗朝南去,我和明亮往北走,夜依舊是漆黑冰冷的,我們被包裹在其中,這使我突然想起,我們的生命,也被生活這樣包裹著。我覺得這是個很好的意向,我有點興奮,應該把這個寫進我的小說裡。
跟在我身邊的明亮一句話都不說,我知道他在生我的氣。
我說“小孩子不能玩遊戲。”
“為什麼你可以玩兒?”
“等你長大了,就沒人管你了,但現在你得聽話。”
他不服氣的嘟囔“可是你還玩。”
“玩遊戲會上癮,就像賭博,吸毒。”
他有點兒好奇的問“什麼是賭博,吸毒?”
“就是很可怕的事情,一旦粘上就會毀掉一個人。”
“你怎麼知道?”
“電視上好多人都因為碰了這兩樣東西就家破人亡了。”
“那可真嚇人,玩遊戲也會死人?”
“嗯……”我想了一會兒,才回答道。“可能會,玩遊戲會讓人上癮,會消磨人的意志,我覺得它是精神上的毒品。”
“精神毒品?那是什麼?”
“我瞎編的。”我笑了笑。
我知道我的話有點言過其實,如果賭博和吸毒是很可怕的事兒,其實遊戲更像菸酒,它們會讓人上癮,但是在可控範圍之內,我之所以把玩遊戲妖魔化,其實就是想勸退明亮。
我是知道玩遊戲不好的,尤其像我這種到了沉迷程度,精神上很痛苦的時候,人總是會選擇放縱自己,比如喝酒,我現在就是用遊戲來麻痺自己痛苦的神經。所以我得出一個結論來,內心越空虛的人,越容易沉迷遊戲或者飲酒。我知道自己意圖用虛幻的世界,逃避現實的痛苦。
這些話我沒有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