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在屏風後,她微微點頭,小聲說道:“這才是正常的。”

在屏風前的李楨不解,只好等事後再細細詢問。可是在蘇沫的心中,早已圈定好了嫌疑人。

原來那張童的確約了楊姚在城北相見,只不過是在六月三十日,而非楊侍郎所說的二十八日。

越王問道:“可是你親自傳的信?”

那張童道:“並非小人親自傳的,是小人寫了信,拖姚姚的貼身婢女蓉兒捎給姚姚的。”

但凡是經過第三人手的東西,都有可能被掉包,可是縱然大唐盛世,也沒有文字痕跡檢驗的技術,如何能夠進行文字比對呢?蘇沫雖然沒有辦法,但是李楨卻早已有了對策。

李楨讓人呈上筆墨紙硯,一邊讓那張童當堂把那日信件的內容再次寫出,一邊讓人去侍郎府中把楊侍郎口中的信件取來。

可是令人吃驚的是,兩封信件除了時間不一致,地點不同外,居然十分相似,至少絲毫看不出是出自兩人的手筆。張童在信中的地址寫的是北門內,而楊侍郎拿出信件上寫的卻是在北門外的河邊。

原來,只因為那北門外有柳樹,張童與楊姚時常約在北門內相見。詢問完了張童,只是讓他離去,可是當告知了張童楊姚已然身亡的事實後,張童的情緒接近崩潰,李楨只好讓人把張童架出了大理寺。看著張童,蘇沫不禁難過了起來,畢竟生離死別的痛苦也曾在她自己的身上發生過。

張童走後,大理寺恢復了安靜。蘇沫看著那兩封信件,完全看不出其字跡的異同,縱然心中已經有了定奪,可是沒有抓手,如何能夠讓一個正四品的官員認罪?

“你已然知道了誰是兇手?”李楨問道。

蘇沫點點頭,卻沮喪地說道:“可惜沒有證據。”

“這個不難,”李楨說,“可你是如何得知兇手是誰的?”

蘇沫吸了一口氣,心想:“我總不能告訴你我學過犯罪心理學,微表情,然後綜合種種推理而得的吧?”

蘇沫只好神秘一笑,道:“祖傳絕技,不可告之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