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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民兵的源頭可追溯至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國以前,早在元末至正十八年,朱元璋便下令設立“管領民兵萬戶府”,簡拔民兵,“俾農時耕,閒時練習,有事則平之,事平,有功者一體升擢,無功令還民。”
據史料考證,民壯之設當始於宣德元年,也就是1426年,就在此年,御史朱惠以“伍籍空虛,復奏籍民兵,編保甲,令自為守。於是有民款三丁及民壯之名。”
而民壯作為一種軍事兵種,必須由政府下令招募,名額也有限制,每個州縣多者可達一千五六百人,少者五六百人。
民壯都是由政府管理,如安東縣這樣的縣城,都是由縣巡捕監理,最後由掌印官總管。
林東想要訓練鄉兵,必須得有馬縣令點頭,如今馬縣令左右為難,他恰好這個時候丟擲訓練鄉兵的請求,想來馬縣令不會拒絕。
聽他說完,馬縣令一臉為難之色道:“按照我朝制度,訓練民壯倒也可行,只是……。”
“只是我安東縣財政吃緊,訓練民壯的糧草和餉銀卻無法供給,這可如何是好?”
按規定,民壯實行的是有給制,壯丁得授口糧,餉銀,民壯所需鞍馬器械,全由官府提供,現在的大明朝廷面臨破產,府庫空虛,一下子哪來這麼多糧餉。
“這個老父母不必擔心,糧秣器械我自回家籌集,唯有這招募民壯的文書和管理民壯的名分學生無可奈何,還請老父母為我排憂解難。”
一聽不用出錢出糧,馬縣令立刻放鬆下來,哈哈一笑道:“我當何事,這還不簡單,安東縣正好缺一主簿,我這就上書保舉你為我安東縣主簿一職,並任命你為安東縣巡捕,專事訓練民壯一事。”
按照朝廷規定,巡捕官一般由缺官擔任,林東乃是秀才,擔任主簿一職倒也合法。
“多謝老父母。”
目標達成,林東心中大喜,以他的本事,缺的不就是這一紙文書麼,有了這個東西,便可以名正言順的招募兵丁打造自己的勢力。至於糧秣器械,只能回去再動點腦筋,看看能不能讓村裡人出點銀子打造一批,有了糧秣器械,就能拉起一隻千人的隊伍,剿滅山賊當不在話下。
在明朝,如果沒有朝廷授權招募民壯,超過二十人便算非法聚集,超過五十人便可安你一個聚眾造反的名頭。
若自己沒這一紙文書,不但名不正言不順,就連自己都有牢獄之災。
馬縣令不疑有他,當著林東的面寫了文書用了印,又給了他一個巡捕官的虛職,便將他打發了回來。
林東抬頭看了眼天上的太陽,此時已近黃昏,回去肯定是來不及了,不如先找個地方住下。
住宿自然是去客棧最好,不過當他想到就要練筆,需要花錢的地方正多,還是省著點比較好,於是便打消了念頭。
這偌大縣城,想找個過夜的地方還真不容易,思來想去,也只剩下姑姑家可以叨擾一夜。
有了去處,林東也不再猶豫,直接朝著姑姑家的方向走出。
路上林東握著這張好不容易到手的文書,心中勾畫著未來成軍後的藍圖,不知不覺間走進一條小巷。
林東在村上長大,對安東縣的環境不太熟悉,他按照心中記憶的方位朝姑姑家走去,卻不承想走錯了路。
感覺到方向不對,林東便要回頭,可就在這時,一個聲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蒼狼老大說了……”
“蒼狼?”林東嚇了一跳,前幾天那夥山賊聽說就是蒼狼嶺的強盜,莫非這兩人和那夥強盜有關?
他慌忙抬頭望去,只見樹叢中貓著兩人,此時正說著悄悄話。
他側耳傾聽之下,總算將事情的原委聽了個大概。原來這兩人其中一人果然便是蒼狼嶺的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