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來約束人們的行為。例如,在商業社會中,如果商家們都能堅守誠信經營的“道”,就不需要用各種合同、法律來約束彼此的行為。然而,當一些商家失去了誠信,為了追求利益不擇手段,就需要用法律合同等手段來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安全。

“因此,大丈夫立身敦厚,不居於淺薄;存心樸實,不居於虛華。所以要捨棄淺薄虛華,採取敦厚朴實。”

在現實生活中,袁隆平院士一生專注於雜交水稻研究,不為名利所動,一心只為解決全球糧食問題,他的行為就是立身敦厚、存心樸實的體現。而那些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擇手段、弄虛作假的人,就是居於淺薄虛華,最終也難以取得真正的成功和成就。

帛書版《道德經》第三十八章白話文:

最高層次的“德”,不刻意去追求“德”的形式和表現,反而真正具備了“德”;較低層次的“德”,生怕失去“德”的表現形式,所以其實並沒有真正的“德”。

比如,孔子的學生子路,在早期為了表現自已的勇敢和正義,刻意去做一些見義勇為的事情,雖然行為看起來是有“德”的表現,但這種刻意是為了獲得他人的認可和讚揚,其實還處於“下德”的層次。而孔子一生致力於教育和傳播仁愛思想,並非為了外在的名譽和利益,而是出於對社會和人類的關懷,這就是“上德”,是真正發自內心、自然而然的德行。

具有“上德”的人,順應自然規律做事,沒有什麼功利性的目的和想法;“下德”的人,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有所作為。

“上仁”的人去做事情,也是發自內心的自覺,沒有功利性的目的;“上義”的人做事是為了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等,是有目的的行為。

在戰爭時期,許多革命先烈為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犧牲自已的生命,他們的付出和奉獻是出於內心的仁愛和對國家民族的深情,這是“上仁”。而有些人為了朋友之間的義氣,幫朋友打架鬥毆,雖然也有“義”的行為,但這種“義”是為了滿足朋友之間的情感或者其他目的,屬於“上義”中有目的的行為。

推崇“禮”的人,如果推行“禮”卻沒有人響應,就會挽起袖子強迫別人去做。

古代的一些封建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已的統治,制定了嚴格的等級禮儀制度。當百姓沒有按照這些禮儀制度去做的時候,統治者就會用強制的手段去逼迫百姓遵守,這種“禮”已經偏離了它原本的意義,成為了統治的工具。

所以,當人們失去了“道”,才會去強調“德”;失去了“德”,才會去提倡“仁”;失去了“仁”,才會去講“義”;失去了“義”,才會去重視“禮”。

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當人們最初與自然和諧相處,遵循“道”的規律時,不需要過多的道德規範和約束。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逐漸偏離了自然之道,於是開始強調道德、仁愛、義理和禮儀。比如在商業領域,最初人們以誠信為本,相互信任,遵循著基本的商業道德和規律。但隨著競爭的加劇和利益的誘惑,一些人開始違背誠信原則,於是就需要用法律、合同等“禮”的形式來規範商業行為。

“禮”這種形式,是人們忠信之心淡薄的表現,也是社會混亂的開端。那些所謂的預先的認知和判斷,只是“道”的表面現象,是愚昧的開始。

一個有智慧、有格局的人,會選擇處在敦厚、樸實的境地,而不會居於淺薄、浮華的狀態;會選擇追求實在的本質,而不會追求表面的華麗。所以要捨棄那些虛華淺薄的東西,選擇實在敦厚的東西。

在現代社會中,有一些企業,不注重產品的質量和創新,只注重包裝和宣傳,追求表面的華麗和短期的利益,這種企業往往難以長久發展。而那些專注於產品研發、注重品質和服務,腳踏實地、務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