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是十五歲。六尺是未成年之稱,其說大約是對的。然則後期的徭役,也比前期加重了。
以上是古代普遍的賦稅。至於山林川澤之地,則古代是公有的。工業,簡易的人人會做,艱難的由公家設官經營。商業亦是代表部族做的。說已見第五章。既無私有的性質,自然無所謂稅。然到後來,也漸漸地有稅了。《禮記·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山澤之所出。”古田地字通用,田之外兼數山澤,可見漢世自天子至封君,將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入,皆作為私奉養,由來已久。參看第五章。市井租稅,即系商稅。古代工商業的分別,不甚清楚,其中亦必包含工稅。按《孟子》、《王制》,都說“市廛而不稅,關譏而不徵。”廛是民居區域之稱。古代土地公有,什麼地方可以造屋,什麼地方可以開店,都要得公家允許的,不能亂做。所以《孟子·滕文公上篇》記,“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文公與之處”。然則市廛而不稅,即系給與開店的地方,而不收其稅,這是指後世所謂“住稅”而言,在都邑之內。關譏而不徵,自然是指後世所謂“過稅”而言。然則今文住稅、過稅俱無。而《周官·司市》,必“凶荒札喪”才“市無徵而作布”;造貨幣。《司關》必凶荒才“無關、門之徵”;門謂城門。則住稅過稅都有了。又《孟子·公孫丑下篇》說,古之為市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賤丈夫焉,必求龍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為賤,故從而徵之”。龍即隴字,龍斷,謂隴之斷者。一個人佔據了,第二個人再不能走上去與之並處。罔即今網字。因為所居者高,所見者遠,遙見主顧來了,可以設法招徠;而人家也容易望見他;自可把市利一網打盡了。這是在鄉趕集的,而亦有稅,可見商稅的無孔不入了。此等山川、園池、市肆租稅,都是由封建時代各地方的有土之君,各自徵收的,所以很缺乏統一性。
賦稅的漸增,固由有土者的淫侈,戰爭的不息,然社會進化,政務因之擴張,支出隨之巨大,亦是不可諱的。所以白圭說:“吾欲二十而取一。”孟子即說:“子之道貉道也。”貉,“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飧,無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然則賦稅的漸增,確亦出於事不獲已。倘使當時的諸侯大夫,能審察情勢,開闢利源,或增設新稅,或就舊稅之無害於人民者而增加其稅額,原亦不足為病。無如當時的諸侯大夫,多數是不察情勢,不顧人民的能否負擔,而一味橫徵暴斂。於是田租則超過十一之額,而且有如魯國的履畝而稅,見《春秋》宣公十五年。此因人民不盡力於公田,所以稅其私田。井田制度破壞盡了。力役亦加多日數,且不依時令,致妨害人民的生業。此等證據,更其舉不勝舉。無怪乎當時的仁人君子,都要痛心疾首了。然這還不算最惡的稅。最惡的稅,是一種無名的賦。古書中賦字有兩義:一是上文所述的軍賦,這是正當的。還有一種則是不論什麼東西,都隨時責之於民。所以《管子》說:“歲有兇穰,故谷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國蓄篇》。輕就是價賤,重就是價貴。在上者需用某物,不管人民的有無,下令責其交納,人民只得求之於市,其物的價格就騰貴,商人就要因此剝削平民了。《管子》又說:以室廡籍,以六畜籍,以田畝籍,以正人籍,以正戶籍,籍即是取之之意。以室廡籍,當謂按戶攤派。以田畝籍,則按田攤派。正人、正戶,當系別於窮困疲羸的人戶而言。六畜,謂畜有六畜之家,當較不養者為富。《山權數》雲:“若歲凶旱水泆,民失本,則修宮室臺榭,以前無狗後無彘者為庸。”此以家無孳畜為貧窮的證據。所以以之為攤派的標準。其苛細可謂已甚了。古代的封君,就是後世鄉曲的地主。後世鄉曲的地主,還有需要什麼東西,都取之於佃戶的,何況古代的封君,兼有政治上的權力呢?無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