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係的。
飲食的奢侈,亦是以漸而致的。《鹽鐵論·散不足篇》賢良說:“古者燔黍食稗,而燁豚以相饗。燁當即捭字。其後鄉人飲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醬一肉,旅飲而已。及其後,賓昏相召,則豆羹白飯,綦膾熟肉。今民間酒食,殽旅重迭,燔炙滿案。古者庶人糲食藜藿,非鄉飲酒、膢臘、祭祀無酒肉。今閭巷縣伯,阡陌屠沽,無故烹殺,相聚野外,負粟而往,挈肉而歸。古者不粥絍,當作飪,熟食也。不市食。及其後,則有屠沽、沽酒、市脯、魚鹽而已。今熟食遍列,殽施成市。”可見漢代人的飲食,較古代為侈。然《論衡·譏日篇》說,“海內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怕只抵得現在的一個上海市。《隋書·地理志》說,梁州、漢中的人,“性嗜口腹,多事田漁。雖蓬室柴門,食必兼肉”。其生活程度,就又非漢人所及了。凡此,都可見得社會的生活程度,在無形中逐漸增高。然其不平均的程度,亦隨之而加甚。《禮記·王制》說:“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兇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玉藻》說:“至於八月不雨,君不舉。”《曲禮》說:“歲凶,年不順成,君膳不祭肺,馬不食谷,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這都是公產時代同甘共苦的遺規。然到戰國時,孟子就以“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責備梁惠王了。我們試看《周官》的《膳夫》,《禮記》的《內則》,便知道當時的人君和士大夫的飲食,是如何奢侈。“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榮枯咫尺異,惆悵難再述”,正不待盛唐的詩人,然後有這感慨了。
《戰國·魏策》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昔人據此,遂以儀狄為造酒的人。然儀狄只是作酒而美,並非發明造酒。古人所謂某事始於某人,大概如此。看《世本·作篇》,便可知道。酒是要用穀類釀造的,《儀禮·聘禮》《注》:“凡酒,稻為上,黍次之,粟次之。”其發明,必在農業興起之後。《禮運》說:“汙尊而抔飲。”鄭《注》說:“汙尊,鑿地為尊也。抔飲,手掬之也。”這明明是喝的水。《儀禮·士昏禮》《疏》引此,謂其時未有酒醴,其說良是。《禮運》《疏》說鑿地而盛酒,怕就未必然了。《明堂位》說:“夏后氏尚明水,殷人尚醴,周人尚酒。”凡祭祀所尚,都是現行的東西,前一時期的東西。據此,則釀酒的發明,還在夏后氏之先。醴之味較酒為醇,而殷人尚醴,周人尚酒。《周官·酒正》,有五齊、三酒、四飲,四飲最薄,五齊次之,三酒最厚,而古人以五齊祭,三酒飲。可見酒味之日趨於厚。讀《書經》的《酒誥》,《詩經》的《賓之初筵》等篇,可見古人酒德頗劣。現在的中國人,卻沒有酗酒之習,較之歐美人,好得多了。
就古書看起來,古人的酒量頗大。《史記·滑稽列傳》載淳于髡說,“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固然是諷諭之辭,然《考工記》說,“食一豆肉,飲一豆酒,中人之食”。《五經異義》載《韓詩》說:古人的酒器,“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古《周禮》說:“爵一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觚,一獻而三酬,則一豆矣。”一豆就是一斗。即依《韓詩》說,亦得七升。古量法當今五分之一,普通人亦無此酒量。按《周官·漿人》,六飲有涼。鄭司農雲:“以水和酒也。”此必古有此事,不然,斷不能臆說的。竊疑古代獻酬之禮,酒都是和著水喝的,所以酒量各人不同,而獻酬所用的酒器,彼此若一。
次於茶而興起的為菸草。其物來自呂宋。名為菸,亦名淡巴菰。見《本草》。最初莆田人種之。王肱枕《蚓庵瑣語》雲:“菸葉出閩中,邊上人寒疾,非此不治。關外至以一馬易一觔。崇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