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 《禮記·禮運》說:“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修火之利。笵金,合土,以為臺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這是古人總述衣食住的進化的。(一)古代雖無正確的歷史,然其犖犖大端,應為記憶所能及。(二)又古人最重古。有許多典禮,雖在進化之後,已有新的、適用的事物,仍必儲存其舊的、不適用的,以資紀念。如已有酒之後,還要儲存未有酒時的明水,見下。即其一例。此等典禮的流傳,亦使人容易記憶前代之事。所以《禮運》這一段文字,用以說明古代衣食住進化的情形,是有用的。
據這一段文字,古人的食料,共有兩種,即(一)草木之實,(二)鳥獸之肉。(三)但還漏列了一種重要的魚。古人以魚鱉為常食。《禮記·王制》說:“國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又說:“六十非肉不飽。”《孟子》說:“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篇》。則獸肉為貴者,老者之食。又說,“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與“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並舉。《詩經·無羊篇》:“牧人乃夢,眾維魚矣。大人佔之,眾惟魚矣,實維豐年。”鄭《箋》說:“魚者,庶人之所以養也。今人眾相與捕魚,則是歲熟相供養之祥。”《公羊》宣公六年,晉靈公使勇士殺趙盾。窺其戶,方食魚飧。勇士曰:“嘻!子誠仁人也。為晉國重卿,而食魚飧,是子之儉也。”均魚為大眾之食之徵。此等習慣,亦必自隆古時代遺留下來的。我們可以說,古人主要的食料有三種:(一)在較寒冷或多山林的地方,從事於獵,食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二)在氣候炎熱、植物茂盛的地方,則食草木之實。衣的原料麻、絲,該也是這種地方發明的。(三)在河湖的近旁則食魚。
古代的食物,雖有這三種,其中最主要的,怕還是第二種。因為植物的種類多,生長容易。《墨子·辭過篇》說:“古之民,素食而分處。”孫詒讓《閒詁》說:“素食,謂食草木。素,疏之假字。疏,俗作蔬。”按古疏食兩字有兩義:(一)是穀物粗疏的。(二)指谷以外的植物。《禮記·雜記》:“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少施氏食我以禮。吾祭,作而辭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辭曰:疏食也,不足以傷吾子。”《疏》曰:“疏粗之食,不可強飽,以致傷害。”是前一義。此所謂疏食,是後一義,因其一為穀物,一非穀物,後來乃加一草字的偏旁,以資區別。《禮記·月令》,仲冬之月,“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田獵禽獸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奪者,罪之不赦”。《周官》大宰九職,八曰臣妾,聚斂疏材。《管子·七臣七主篇》雲:“果蓏素食當十石。”《八觀篇》雲:“萬家以下,則就山澤。”可見蔬食為古代重要的食料,到春秋戰國時,還能養活很多的人口。至於動物,則其數量是比較少的。飲血茹毛,現在只當做形容野蠻人的話,其實在古代確是事實。《義疏》引“蘇武以雪雜羊毛而食之”,即其確證。隆古時代,蘇武在北海邊上的狀況,決不是常人所難於遭遇的。《詩經·豳風》:“九月築場圃。”鄭《箋》雲:“耕治之以種菜茹。”《疏》雲:“茹者,咀嚼之名,以為菜之別稱,故書傳謂菜為茹。”菜即今所謂蔬,乃前所釋疏食中的第二種。後世的菜,亦是加以選擇,然後種植的,吃起來並不費力。古代的疏食,則是向山林藪澤中,隨意取得的野菜,其粗疏而有勞咀嚼,怕和鳥獸的毛,相去無幾。此等事實,均逼著人向以人工生產食料的一條路上走。以人工生產食料,只有畜牧和耕種兩法。畜牧須有適宜的環境,而中國無廣大的草原,古代黃河流域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