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用船運漕,只“泛舟之役”一次。(秦輸晉粟,在僖公時。[十三年])南方吳、楚沿江屢有水戰。末年,吳徐承又以舟師自海伐齊,(哀公時。[十年,《左氏》])[越王勾踐亦命范蠡、後庸率師沿海溯淮,以絕吳路。(《國語·吳語》)]則不徒內河,並及緣海矣。又吳“溝通江、淮”,即今淮南運河也。[《史記·河渠書》雲:“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以通宋、鄭、陳、蔡、曹、衛,與濟、汝、淮、泗會於楚;西方則通渠漢水、雲夢之野,東方則通鴻溝、江、淮之間。於吳,則通渠三江、五湖。於齊,則通菑、濟之間。於蜀,蜀守冰,鑿離碓闢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引舟,有餘則用溉浸,百姓饗其利。”《左氏》昭公九年:“吳城邗,溝通江、淮。”《吳語》:夫差“起師北征,闕為深溝,通於商、魯之間。北屬之沂,西屬之濟,以會晉公午於黃池”。蓋自江至河,水道幾於縱橫交貫矣。果誰所為不可知,而其較大之工程,明見記載者,為徐偃王、吳夫差。]故知水道之發達,必始於南,而南方古史傳者甚少,故中國水道交通之發達史不詳。
《禹貢》九州入貢,皆有水道,蓋戰國時情形。
行路歇宿之處,古皆官營,其制略見《周禮》。[《周禮》野廬氏,“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遺人,“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君、大夫等至他國,或有他預備之館舍,或即供宿其貴族之家,所謂館於某氏也。《覲禮》:“天子有賜舍。”《曾子問》曰:“卿大夫之家曰私館,公館與公所為曰公館。”《覲禮》又曰:“卿館於大夫,大夫館於士,士館於工商。”蓋無特設之客舍,故各就其家館之。民間往來,亦當如是。]公家經營之歇宿,平民本亦可止息,觀漢世之亭,猶官民公用可知。但行路多,勢難遍給,於是有民營之逆旅,其事略見《商君書》。至後世則雖欲官營,而不可得矣,見《晉書·潘岳傳》。
古代之用人
古代之用人,大抵大夫以上,多屬世官,征服之族中執政權者為之。士則出於選舉(選舉與世官為對待之名詞),[遽古之世,公產之群,群之公事,必有人焉治之,則必舉其賢者能者,此即孔子所謂“選賢與能”也(《禮記·禮運》)。後為黷武之群所征服,百戰所得,視同私產,遂行世官。然舊有之事,征服者初不甚干涉之,故選舉之法仍存。]其法有二:如《周禮》所說,鄉大夫以下治民之官,平時考察其民之德行道藝,三年大比(查軋人口及軍用品)之時,與其賢者能者。如《禮記·王制》所說,鄉論秀士,升於司徒,司徒升之於學,學升之於司馬,然後用之。大約兩法都有些事實做根據。
至於學校,在國中者謂之學,為宗教哲學之府,初與明堂合一,後乃分出,欲知其說,須看惠棟《明堂大道錄》、阮元《明堂說》。(在《揅經室集》中)在鄉間者為校、(見《公羊》宣公十五年何《注》。[《注》曰:“一里八十戶,八家共一巷。中裡為校室,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十月事訖,父老教於校室。八歲者學小學,十五者學大學。”《孟子》所謂:“校者,教也。”])庠(行鄉飲酒禮。[《孟子》:“庠者,養也。”])、序(行鄉射禮。[《孟子》:“序者,射也。”]),乃興教化之處,非講學問之處。漢人言興鄉學者猶如此。
此等學校中,並無應用之學(看《禮記·學記》可知)。應用之學,則從辦事之機關中來,《漢書·藝文志》推論九流之學,皆出於王官者如此。封建制度破壞,官失其守,遂變為私家之學,平民之能術學問者漸多,教育之權,移於私家,學術亦散佈於社會矣。戰國之世,上級官吏,漸不能專用貴族,於是遊士興,貴族政治,漸變成官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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