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我是網約車司機,9月30號晚上快十點,咪喵平臺給我派單。我在霄雲壹號大門口接到一個姑娘,姑娘看上去很年輕,穿著超短裙,渾身噴得香噴噴的。

她一上車就跟人打電話,說——有客人約我出臺,我現在打車去將府公園,晚點回去。——就是去公園走走,陪客人說說話。——不是去開房,我不會跟客人開房的。”

公訴人:“你在幾點幾分,把乘客送到哪裡?”

證人:“十點十三分,把姑娘送到將府公園南門門口。”

公訴人:“她下車後,往哪個方向走,你看見了嗎?”

證人:“我看見了。她下車後,馬上就上了一輛京A的黑色邁巴赫。”

公訴人:“車牌號是多少你看清楚了麼?”

證人點點頭:“看清楚了,車牌號是京A89666!”

公訴人向合議庭提交了被害人上車的監控畫面,監控清楚拍到車牌號。

公訴人:“被害人上車赴約被告人的時候,她以為她只是去陪一個客人聊聊天,她向自己的朋友強調,自己‘不是去開房,不會跟客人開房的’,令她沒想到的是,她一上車,就被被告人強姦了!”

審判長看向程儒言,眼神帶著警告:“辯護人,有沒有問題詢問證人?”

程儒言將話筒拉到身前:“證人,你一個月要接多少單?”

證人想了想:“幾百單。不好說。”

程儒言:“一個月幾百張單子,也就是說,你一個月至少得載幾百個乘客,怎麼就對其中一個乘客說過的話記得那麼清楚?”

證人:“因為那天那個客人長得很漂亮,說實話,我從沒拉過這麼漂亮的客人,就多看了幾眼,也好奇她的聲音,所以就對她當時講電話的內容有印象。”

程儒言:“你撒謊!案發當晚,十點到十點半這半小時裡,根本沒有電話打進被害人的手機裡,也沒有電話撥出!”

相關證據材料經由庭警交給合議庭。

證人急道:“我是真的聽到了!千真萬確!不信你們可以申請向平臺調查當時車上的錄音,看那姑娘有沒有在車上說這些話!”

寧稚認為他的證言證詞是真的,沒什麼漏洞,也沒必要撒謊。做戲的是邱月月。

如果他的證言證詞被法庭採信,那麼就能夠證明邱月月前去赴約的目的,並非和蕭讓發生關係。

真實的證言證詞,是很難去推翻的。

寧稚有點擔心。

程儒言立即向法庭申請調取案發當晚網約車上的錄音。

用以推翻證人的兩個關鍵證據,都需要拿到法庭調查令才可以繼續下去,程儒言申請休庭。

法官敲響法槌,宣佈擇日再審。

蕭讓被庭警帶離法庭,寧稚不捨地望著他。

他對她笑了下,用口型說“我很好”,寧稚卻越發心痛。

身旁,程儒言和張旭邊收材料邊說:“蕭讓看上去瘦了很多啊。”

張旭說:“看守所那伙食堪比減肥餐,能不瘦嗎?”

程儒言看一眼蕭讓清瘦的背影:“身子板一薄,那小板寸一剃,看上去很嫩嘛,跟大學生似的。”

他笑著看向寧稚:“以前,總覺得你跟蕭讓,是公主配老太師,現在啊,明顯是你老牛吃嫩草。”

寧稚沒心情跟他開玩笑,繃著臉說:“網約車司機的證言證詞是真的,你趕緊想想怎麼辦吧!還有心情開玩笑。”

程儒言不僅笑,還哼起小曲兒:“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都沒關係~沒關係~”

寧稚被他這吊兒郎當的態度氣得說不出話來,把材料往箱子裡一塞,拉著箱子就走。

她回乾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