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多次在手機瀏覽器搜尋‘頸動脈的位置’、‘砍中頸動脈會死嗎’等問題。證明被告人早在案發之前一個月,就對被害人起了殺心!”

審判長看向辯護人席:“辯護人,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寧稚:“尊敬的審判長和審判員,公訴人稱被告人在手機瀏覽器搜尋‘頸動脈的位置’和‘砍中頸動脈會死嗎’這兩個問題,我方在此更正,被害人當初搜尋的問題是‘什麼是頸動脈’,而非‘頸動脈在什麼位置’,雖然只有三四字之差,但用意卻差距十萬八千里。”

寧稚當即讓法警送上一份材料。

“這是我方獲得的證據材料五的影印本,上頭清清楚楚地寫明,當初被告人搜尋的問題為‘什麼是頸動脈’!被告人雖然有小學文化,但她實際只上了三年學就輟學了,她僅能看懂簡單的字,太過複雜的語句、專業術語,她是不懂的,大閨女上學後,由於要幫大閨女輔導作業,她養成了看到詞彙不懂的,就上網查的習慣。所以她一開始看到網友在帖子裡教她用菜刀砍被害人的頸動脈,她是不懂頸動脈為何物,就在手機瀏覽器搜尋了,因此留下搜尋記錄。”

公訴人:“按辯護人所稱,第一條搜尋‘什麼是頸動脈’,是因為被告人不懂得頸動脈三個字的含義,那麼第二條搜尋‘砍中頸動脈會死嗎’,是否說明,被告人已經決定用兇器看中被害人的頸動脈、擔心一刀不足以令被害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