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上,寧稚在房山看守所見到了許小屏。

許小屏比她在網上看到的還蒼老、瘦小。

寧稚出示了證件後入座:“許小屏,我姓寧,是你的法援律師。”

許小屏怯怯地看著她,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話問道:“之前是一個律師先生,他呢?”

“程律師還是你這個案子的主辦律師,我們倆一起辦你這個案子。”

許小屏松一口,點點頭,戴著手銬的雙手握緊了審問椅上的鐵把手:“你見過我兩個女兒了嗎?她們還好嗎?”

寧稚說:“大女兒在學校,一切正常。小女兒暫時由福利院看護,她會定期接受心理輔導,目前情況穩定。”

許小屏點點頭:“謝謝律師小姐。”

寧稚拿出錄音筆和記錄本,說:“我和程律師都希望幫你打成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罪,這個罪名,即便是最高刑期七年,六七年後你出獄,你大女兒可能是大學生,你小女兒才剛要上初中,一切都還來得及,一切都還有可能。”

許小屏低頭抹淚:“謝謝律師小姐。”

寧稚看著她,說:“你也不希望兩個女兒從此成為無父無母的孤兒吧?”

許小屏抬起頭,淚眼婆娑道:“我不想死。”

“好,那從現在開始,我問你什麼,你都要告訴我實話。”

許小屏不住地點頭。

寧稚開啟錄音筆和記錄本,說:“今年6月1日,你和馬遠車發生了什麼事,馬遠車又是怎麼死的?”

許小屏小聲說:“6月1日是兒童節,我給二閨女換上了新的裙子,孩子很高興,我心情也很好,就多買了兩個菜,晚上一共做了四個菜。馬遠車回來後,看到閨女身上的新裙子,還有桌上的菜,就一把薅住我的頭髮,問我哪來的錢?

我說是網上的小姐妹寄給孩子的,不用錢,他不信,罵我去賣,問我是不是賣給童裝店的老闆、賣給魚攤的老闆,才有裙子和魚。我哭喊著說不是,真的是網上的小姐妹寄給我的,他不信,薅著我的頭髮,把我的頭使勁往牆上撞。

二閨女在旁邊哇哇直哭,他把桌上的飯菜一把掃了,抓著二閨女就是一頓揍……我再也忍不了了,操起菜刀把他給砍了。”

寧稚問:“這場家暴,從幾點持續到幾點?”

許小屏回憶半晌,說:“八點多開始打罵我們,斷斷續續的,一直到夜裡。”

“到夜裡幾點?”

“兩三點。”

寧稚眯眼:“但據你們鄰居稱,馬遠車的打罵持續到一點左右,就停止了。”

許小屏面上閃過緊張:“後來也有……是鄰居沒聽見……”

“詳細說說1點到3點這兩個小時發生的事情。”

許小屏吞吞吐吐道:“有矛盾,打架,我就拿菜刀砍他。”

寧稚一聽,就知道她這句話是假的。

前面發生的事情,和證人證詞一致,確定是真的,所以她講起來很詳細、有自己的感受。

而對1點到3點這兩小時發生的事情的陳訴,明顯是假的,所以只有一句含糊不清的話。

那兩個小時發生的事情,恰恰是這個案子最關鍵、決定許小屏是死刑還是七年有期徒刑的關鍵。

寧稚對許小屏的有意隱瞞很是無奈。

她暫停錄音筆,苦口婆心道:“馬遠車的死亡時間是2點30分,你供述當時你們還在吵架,那麼就告訴我吵架的過程。這個過程,直接關係著你是死刑,還是六七年後放出來,繼續和女兒一起生活。”

許小屏緊張地望著她,蒼老的眼中滿是眼淚。

她支支吾吾道:“就是吵架,馬遠車他欺負我。”

寧稚問:“他怎麼欺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