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凡回到航城後,就開始了他的生意,拿出來口紅向年輕的女孩子售賣,生意依然跟昨天一樣火爆。

很快就到了六點,中午吃的飯也消化的差不多,張一凡停止了售賣,找了一家小吃店吃了一碗片兒川面。

等面吃完後,天色也漸漸的暗了下來,不過,張一凡並沒有任何的擔心,他知道,這裡不比他的農村。

大城市的夜晚比白天更熱鬧,白天還有許多的人要上班,晚上許多人吃好晚飯就會出來逛街。

果然,如他所猜測的一樣,經過他的不懈努力,花了三個多小時,終於把剩下的一百多支口紅全部都賣完,淨賺了一萬多塊錢。

興奮的的他趕緊去夜宵攤上點了一些東西,又點了兩瓶啤酒慶祝一下自己的勞動成果。

張一凡千算萬算,可他算漏了一點,在這個年代,到處都是路霸、村霸、流氓、混混、小偷等。

一個人在外面是非常危險的,特別是像現在這樣,都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了,可能他是被自己的收入衝昏了頭腦。

這也不能怪他,別說是九十年代一天收入一萬多塊,哪怕是現在,也是一個讓人羨慕的金額。

在他的清河縣裡,商品房也就五六百一個平方,他一天的收入就可以買二十平方,換做任何一個人都會欣喜若狂。

等張一凡吃好結完賬,就邁著虛浮的腳步朝著外面走去,可能兩瓶啤酒讓他有些上頭。

走了一段路,四下已經沒有行人,一陣涼風吹來,讓他瞬間清醒了一些,此時,他的前面不遠處站著一個人,而他的後面站著兩個人,每個人手裡都拿著一根鋼管。

“小子,我勸你不要反抗,乖乖的把身上所有的錢全部都交出來,我們只求財不要命。”

一個身材魁梧,年紀二十歲左右的男子開口說話。

“如果,我不願意呢!”

“那就對不住了,我們會打的你乖乖的把錢遞給我們,希望你乖乖的配合,免遭皮肉之苦。”

“我還真的不相信了,你們儘管放馬過來。”

張一凡本身在讀初中時,跟曾傳清、李明輝三個屬於天不怕地不怕的主,無論對方有多少人,他們都是三個人一起上。

不說打過上百場的架,至少也有幾十場,又仗著自己前世在部隊裡學過的擒敵拳,根本沒有把眼前這三個混混放在眼裡。

他率先發起了攻擊,朝著前面的一個混混快速的衝去,這個混混看他如此的彪悍,心裡露出了膽怯。

咬了咬牙,手中的鋼管朝他砸去,張一凡伸出左手格擋,一個前蹬把對方踢飛,後面兩個從他後面偷襲。

他躲開了一根鋼管,另一根鋼管砸在他的後背,好在有揹包阻擋了一下,可後背還是火辣辣的疼。

這也激起了張一凡的兇性,奪過一根鋼管朝前面的混混狠狠的砸去,這個混混被打的沒有招架之力。

三個人都不是他的對手,被打的只有招架之力,根本沒有辦法還手,其中一個失去鋼棍的混混被打了幾棍後在不停的哀嚎。

張一凡本來以為已經塵埃落定,自己也可以找一個賓館休息,可哪裡知道?背後一根粗壯的鋼筋朝他的頭上砸來。

等他反應過來,想要用手中的鋼管阻擋已經來不及,整個人已經被打倒在地,鮮血不停的從後腦流出來。

“老大,你把他打死了?”一個混混嚇的兩腿發軟,戰戰兢兢的說著。

“還不是你們三個廢物點心,三個人都對付不了一個毛頭小子,還要老子親自出馬,趕緊拿了他的揹包走人。”

“是,老大!”

張一凡感覺自己整個人都飄了起來,來到了好像是密室的地方,在他的面前出現了一個倒騎毛驢的白鬍子老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