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凡吃了早飯就告別了曾傳清,去一家箱包店購買了一個揹包,就直接去汽車站乘車去義烏。

當他來到到小商品市場,張英看到他時,整個人都驚呆了,過了好久才反應過來。

“小祖宗,你這是幹嘛去了?是不是跟別人打架了?”

“英姐,我遇到搶劫了。”

“那你人沒事吧!有什麼損失沒有?”

“人倒沒有什麼事情,身上的錢連揹包全部都被人給搶走了。”

“那你都身無分文了,是怎麼過來的?早飯吃過了沒有?”張英擔心的問道。

“英姐,我有一個發小在航城的一所學校裡讀中專,我去向他借錢,所以,才能過來。”

張一凡看到張英如此的緊張自己,心裡美滋滋的,趕緊解釋了起來。

“那就好,錢乃身外之物,沒有了可以再掙,只要人沒事就行了,趕緊進裡屋把這件襯衫換下來。”

“好嘞!”

張一凡開心的跑了進去,來到房間裡,從自己的皮箱子裡拿出一條短袖衫換上,又洗了把臉,這才走了出來。

“一凡,你是不是晚上很晚的時候被人打劫的?”

“英姐,你怎麼知道的?”

“現在,無論是哪個城市,晚上過了十點以後就不安全了,許多的混混就會在這個時候出現。

所以,你能在省城被打劫,肯定是晚上,而且,還是在十點之後,沒有什麼人路過的偏僻地方。”

“厲害,我昨天晚上把所有的口紅賣完後,興奮的去夜宵攤吃了些東西,又喝了兩瓶啤酒。

要不是他們有四個人,還個個手拿鋼管,還對我偷襲,我絕對不可能讓他們得逞的,可惜了我的一萬五千塊錢。”張一凡嘆了口氣。

“你千萬不要亂來,我剛才就說了,錢沒了可以繼續賺,人沒了屁也不是,你以後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一個人晚上在外面怎麼能喝酒呢!

我估計他們早就盯上你了,甚至,你在賣口紅的時候,已經被他們盯上了,一個人在外,千萬要保護好自己,知道了嗎?”

“知道了,英姐,我買八百五十塊錢的口紅。”

“嗯!怎麼買這個數字?難道這個數字對你有特殊的意義?”

“沒有,我那發小借我一千塊錢,也不能算是借,我第一次賣口紅賺了五千多,就去找他請客吃飯。

後來,我們在一家賓館裡開了一個標間,等早上起來留給他一千,不過,我這次出事情,直接就找到了他。”

“你做的很好,朋友之間就是要互相幫助,你既然把錢給他了,這就應該算是借的,記得下次賺錢了還給他。”

“知道了,英姐!我發小打算在星期六和星期天幫我一起賣口紅,我會把他賺的那部分分給他的。”

“嗯!你做的很好,朋友之間有來有往,這樣的友誼才能長久,如果,只進不出,時間長了,友情也就淡了。

如果,你請朋友吃十次的飯,而你的朋友連一次都沒有回請你,那你心裡肯定會不舒服,久而久之,兩個人的關係就會疏遠了。”

“謝謝英姐的教誨,我一定會銘記於心。”

“你也不用囉嗦了,先給我八百,拿一千塊錢的貨去,這樣的話,就足夠你下午和晚上出售了。”

“謝謝英姐,你就是我的貴人。”

“貴不貴我自己都不知道,可我認定了你這個弟弟,也看好你的人品,以後,絕對會有出息的。”

“承你吉言,我一定會努力賺錢,爭取早日出人頭地。”

兩個人吃好午飯後,張英依然是把張一凡送上了去往省城的大巴車。

張一凡還是在他原先的那條街上售賣,現在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