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一時拿不定主意,我在車內彷徨。
莊園的大門自動敞開了,約翰從園內走了出來,身旁跟著兩個粗壯的保鏢,帶著深色眼鏡,一襲黑衣,白鞋。
這兩個保鏢手上端的小手槍,是TK-26,老遠一眼就認出。我的公寓有一把HK97. 用來防身。
男人玩槍就像女人塗化妝品,沒有不行。美國幾乎家家都有槍,並且是合法的。
我並不驚訝他們手中端的,況且這麼大的房子,真要防衛,兩個保鏢,兩杆槍不夠。
在來美國之前,我的國家越南私自存槍是違法的。我從來沒有見過槍,也沒有碰過。
第一次在美國學槍法,是在沃爾瑪超市裡看見專門的賣槍區域,當時很震撼,認為美國的法律太恐怖了,允許所有的普通老百姓都有槍支,並且出於自衛,就可以將對方打死,不近乎人情。
畢竟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野蠻而兇惡的人會造事,發起戰鬥,就無形中增加了全民的生命危險。幾乎不給人改錯的機會,偷東西就打死,搶東西也可以打死。
那時候,堅決肯定這就是暴政。
有兩年的最初歲月,我痛恨槍支,也討厭那些賣槍買槍的人。
有一件事情改變了觀念。
我的鄰居在開車中與別人發生了衝突,被對方活活打死了,一共開了八槍。
出於膽怯,我開始學射擊,又購買了人生中第一隻槍,花了4000美元。
那是來美國的第四年,剛讀完本科,用第一個月的所有稅後工資買回來的,放在臥室的保險櫃裡,一年未動。
但是,很快我融入了美國的生活,講地道的東海岸英語,愛吃美國的炸雞腿,漢堡,享受美國的獨特自由。
再後來,認同了持槍的理念,認為是必需品,這樣才會有安全感。
下車時,我將HK97放在車內,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並沒有放進口袋裡。
我看見了與平常截然不同的約翰。
一陣涼風穿過手背,我收緊了西裝的領子,將頭縮排衣服一點。這股涼氣很快鑽進骨子裡,讓人打冷顫。
正前方五大三粗的保鏢一襲黑色,上身是襯衣,腳踩白色球鞋,嚴實地包裹。像兩根粗柱子立在寒風中不動,風拿他們無可奈何。
更奇怪的是約翰,脫去了平常正規的公司黑西裝白襯衫,也脫去了平日裡一副文質彬彬的形象。
他上身發達,勇猛的肌肉緊貼著一件紅色T恤,衣服過緊,露出了胸大肌,肱二頭肌。胳膊上佈滿了刺青,脖子內側也印滿了花紋,圖案有些血腥。
在工作中,約翰表現的得體儒雅,對人友好和善。單從他突然呈現在我眼前的全新形象,令我大吃一驚。
不過馬上緩過神來,不能以一個點論人,也許約翰有許多的隱藏,只是我沒有發現,或者根本沒有下意識關注。
我升起了一種警惕,又覺得過於生疏,嘗試著放下這些怪念。
但是,提醒自己要小心這個人,不知道為什麼。
約翰和我在工作中配合不錯,總體我們有著一直穩定而緊密的同事關係。
今天看來,我們之間走得其實並不深。
我在喉嚨裡小聲乾咳了幾下,提了提膽子,高舉左手臂向他揮舞。
我說:
“約翰,你好嗎?”
約翰沒有說話,在我前方約兩米遠的位置站住不動,旁邊的壯漢也止住步。透過幽深的墨鏡似乎要望穿我,約翰也有類似的眼神。
約翰的墨鏡是淺色的,我看見他眼鏡內的雙眼珠正在左右飛快地轉動,但身體像樹樁一動不動。口腔裡在咀嚼,有可能正含著一種常人吃的糖果。他慢慢地舉起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