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五兩銀子給林父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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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不能多吃甜食,也就不給小寶他們了。
很快就到了吃晚飯的時候。
飯館大門落了拴,都往後院去了。
望歡看到林父一個人在水井旁打水,她走過去把五兩銀子給他,“爹,這是昨日給表姐買玉鐲剩下的銀子,給你拿著吧。”
林父搖動轆轤,看她一眼後又盯著水井,說:“給我做什麼,剩下了你就拿著,想吃什麼就買,不夠再問爹拿。”
“你和娘平時給我的零用還沒用完呢,咱家不是要存錢嗎,小寶過幾年就上學堂了,要用銀子的地方多著呢,給你就拿著吧。”
望歡不由分說地把銀子塞到林父手裡,去廚房幫忙去了。
很快菜就上了桌。
飯桌上,潘蒙喝了兩杯米酒話就多了。
“姐,你和姐夫在京城混得真好,要不是我們過來,都不知道你們開的飯館這麼熱鬧呢,做的活也比在鄉下的輕鬆多了。”
林母在喂小寶吃飯,聽到弟弟的話,她笑著說:“都是先苦後甜的,當初我和你姐夫也是起早貪黑才做到這樣的,以後相信你和弟妹也能在京城闖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的。”
潘蒙笑著,“謝謝姐。”
“謝我做什麼,你們以前在鄉下就勤快,如今到了京城,肯定不會苦太久的,要是沒銀子了來問我先借著,有錢了再還都是可以的。”林母一邊說著話一邊拿大勺剜了塊魚肉給望歡。
“姑母也給我舀一塊。”
潘香看到林母的動作,撒嬌著把碗推過去。
林母笑著給她拿了一塊,又給潘瑤夾了一塊,一條魚肉就去了一半。
李芹見狀嗔怪道:“魚肉就在你手邊,做什麼要麻煩你姑母,真是不像話!”
說是這樣說,臉上的笑容是遮擋不住的。
潘香撅嘴笑著:“那是姑母疼我呢。”
林母笑著解圍,“姑娘家是該多疼點。想想以前啊,在鄉下的時候,我那時還沒有嫁給老林,阿蒙幫了我許多,還把好幾個講我閒話的人給打跑了,我真的是很感激阿蒙的,如果沒有阿蒙在後面給我撐腰,我就堅持不到嫁給老林的時候了。”說到最後,眼睛有些溼潤。
“阿孃,要吃肉。”
小寶聽不懂大人的談話,扯了扯孃親的衣服。
林母心裡湧出的的傷感在這一刻不見了,眨眨眼,淚意就消失了,她拿起筷子給小寶夾了塊雞腿肉。
望歡在飯桌上一向沒有什麼話,之前一家四口的時候還能說上兩句,現在有了別人,她基本是低頭吃飯,叫到她時就應聲。
這會兒聽到林母回憶以前的事,她知道了為什麼她會對舅舅一家這麼好。
她突然又想起前世在親戚家的時候,一個月換一家生活,親情淺薄得只要一捏它就能斷。但是她還是感謝他們的,沒有讓她當孤兒,讓她讀書。
林母和潘蒙這種才是真正的親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