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想了一下說:“名字?想了一下才發現我沒問過他。”

李作家驚訝的問:“你是愛上了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嗎?”

林珍糾正她:“我不是愛上了,是想愛他。”

李作家不屑的說:“那不是一樣嗎?在哪遇到的?”

林珍說:“該說是在哪裡呢?醫院吧?”

他作家笑著說:“醫院?他是醫生嗎?”

林珍說不準他是什麼:“應該不是。”

李作家又問:“是病人嗎?”

林珍想了想:“如果仔細算的話,應該是在葬禮第一次見。”

李作家大驚小怪了起來:“葬禮?是活著的人吧?”

林珍被李作家逗笑了,她說:“你倒是快點教教我,陷入愛情的101種方法。”

李作家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說:“如果是計劃好的那還能是愛情嗎?沒那麼容易的。”

林珍問道:“那姐姐你是怎麼陷入愛情的?”

李作家一提到自己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嗎?我就是,就是一瞬間的事,擦肩而過啊。”

李作家說:“擦肩而過的時侯一股肥皂味,我就回頭看到他那張臉,那時他還對我微笑。”

林珍說:“姐姐你也真是的,就這麼簡單啊。”

李作家說:“遇到那樣的臉蛋,那樣的身材,那種微笑,那種瞬間,是很難忘了的好嗎?才不簡單。”

李作家說完後回過頭又回味了起來:“奇怪的就是在一堆汗味中,就他散發出了肥皂味。”

林珍補充道:“可能就他洗漱了。”

李作家聽到這句話也贊同的點了點頭。

林珍又思考了一下:“你說是一瞬間的事是吧,那就是要等那一瞬間嗎?不能製造出來嗎?我真的沒時間了。”

李作家提議:“那你先表白吧。”

林珍反過來問:“這麼突然嗎?”

李作家說:“感情這東西,只要說出口那就會一發不可收拾的。”

林珍搖搖頭說:“姐姐是這樣的嗎?”

李作家承認:“對,我曾經是,走過了無法挽回的路,你的功勞很大。”

林珍好奇的問:“為什麼突然有我的事?”

李作家提醒林珍:“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嗎?”

林珍想起了第一次見李作家的那天:“你到國外修學旅行的那一天嗎?第一次見面很激烈啊,你是第一個翻過牆來見我的女人。”

李作家第一次見林珍說:“好像不是我們學校的學生吧,你住這附近嗎?”

林珍點了點頭並沒有說話。

李作家繼續說:“正好,那你知道附近哪有超市嗎?”

林珍說:“路口那邊30分鐘。”

正當李作家離開時,林珍又補充道:“坐車。”

李作家又放棄了去超市的想法,湊近了林珍問:“這附近沒有賣酒的地方嗎?”

林珍看看四下無人,從揹包裡掏出一瓶啤酒來,看的李作家直呼:“絕了。”後來又問:“多少錢?”

林珍伸出一根手指,李作家問:“十塊錢?”林珍搖了搖頭,又伸出一根手指,李作家看到這個數字時,直接說:“你搶劫嗎?”林珍沒說話,直接伸出第三根手指,李作家及時阻攔住了林珍的第三根手指。

待李作家喝完酒後,跑到富二代的班級裡喊話:“李賢宇,我有話要說。出來。”

大家都在說:“她是不是瘋了。”

這時,富二代出來,面對她,她便走到他面前說:“李賢宇,我喜歡你,跟我在一起吧。”

大家歡呼了起來,起鬨說:“在一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