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的時間,完全是做到了第一個人死,第二個人也死這種情況。

將兩人處理了之後,霧隱慢慢走向前,將兩人的東西搜刮了一番,同時也將對方的武器拿在了手中。

兩人其中一個人所使用的步槍是SVG-76 格列佐夫突擊步槍。

SVG-76 格列佐夫突擊步槍:彈容量:30發,子彈種類:5.56×39mm步槍彈。

而另一個人所使用的武器和第一個人所使用的相同。

因此,霧隱只拿了其中一個,而另一個則是彈匣卸了下來放入到了系統空間當中。

現在搜刮的子彈,再加上之前所剩餘的,現在也是幾百多發子彈。

雖然很多,但用起來就會不同了。

之前在練習槍法的時候,霧隱深有體會。

如果是單點的話,再有了槍法準的加持下,可以做到一槍一個人。

而且這還是做到槍槍爆頭的情況下,如果沒辦法做到槍槍爆頭,而是每一槍都打在身上。

那麼殺死一個人,至少需要三四槍,才可以。

如果對方有防彈衣的話,至少還需要翻一倍的子彈才可以。

這種情況和霧隱當初想的完全不同,霧隱原本以為,無論是打在什麼地方,只要兩三千槍便可以要人命,但經過了這麼久的時間,霧隱發現自己錯了。而且錯的很離譜,只要不命中致命位置。想要一兩槍殺死一個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打中部分,或者胸膛,最多是受傷或者致命傷,但沒有辦法第一時間死亡。如果想要第一時間死亡,就必須打頭或者打心臟,除了這兩個地方以外,其他的地方,基本都沒有辦法做到一擊致命。

打胳膊和打腿,只不過是折磨人的辦法而已,並沒有辦法讓對方死亡。當然這前提是,對方不會一直流血,如果一直流血的話。不管打什麼地方就沒有什麼差別了。

這是霧隱在練習槍法的時候領悟到的,同時他也知道了子彈的珍貴性,也明白了為什麼二戰時期,子彈的使用數量如此龐大,而死的人則還沒有子彈的零頭多的原因。

霧隱將兩人的東西搜刮完畢之後,隨後繼續往前面走,同時也在尋找俘虜的蹤跡。

就在霧隱走到一個房間外,想要繼續往前走的時候,霧隱似乎聽到了什麼聲音。

聽到有聲音,霧隱連忙停下腳步,豎起耳朵自行聆聽,聽了一會兒發現,似乎只不過是一個打呼嚕的聲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