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歲的時候,爸爸媽媽就因一場意外過世了。

他們倆是孤兒,我也變成了孤兒。

可我不想當孤兒。

因為6歲那年,爸爸媽媽帶我回他們倆長大的孤兒院探望、做義工,回家時我問了一個愚蠢的問題。

爸爸媽媽說我不是孤兒,是他們倆的寶。

於是——

哪怕我的東西,全被社群打包送去了孤兒院。

哪怕我被社群,被孤兒院的人,帶去一次又一次。

可我每次放學,都只回自己家。

如此這般十幾次後。

小小的我,憑執拗,換來了大人的妥協。

或者說。

耗盡了大人們的耐心……”

自從決定向老闆分享成長的故事,龐嬌嬌也抱著被子和枕頭,來到了客廳裡,選了那個短沙發。

隔著茶几。

潘樂瞅著那個正仰頭,呆呆看天花板的小東西。

邊在心裡暗暗嘀咕:

童年倒是和原主有不少相似之處。

邊誇讚:

“可以啊,7歲時就會做飯!”

憑藉豐富經驗,迅速擺脫了低沉情緒的龐嬌嬌,小俏臉上略顯得意:

“何止會做飯!

我還會搞錢!

要不然,光會做飯有什麼用?

社群只提供米麵油這些。

至於菜啊,水電煤氣費用這些開支。

全都是我賺來的錢。

知道我那麼點大,從哪裡搞錢嗎?”

潘樂反問了一句:

“你父母沒有給你留下遺產嗎?”

龐嬌嬌搖了搖頭:

“他們倆都是孤兒。

能在一線大城市裡買房,並生養我,已經用盡了全力。”

緊接著,有些不耐煩道:

“哎呀——

你別老是打斷我。

我就快要支稜起來了!”

顯然,這小東西不願提及這些沉重的內容。

潘樂自然從善如流:

“行,你繼續。”

龐嬌嬌自問自答:

“知道我那時候怎麼搞錢嗎?

嘿嘿——

我在學校裡,給那些有錢人家的孩子跑腿、代寫作業。

每個課間。

我都會殷勤的跑去詢問那些小少爺、小公舉,要不要幫忙買什麼零食。

記得最多的一天。

賺了足足51塊錢。

至於代寫作業。

最多的一次賺了100塊。

5人的語文、數學、外語作業,我寫到了凌晨四點多。

那是一個十分寒冷的冬天。

期間打瞌睡,我就用涼水洗臉。

最多一天賺了足足120塊。

最多一個月賺了2100塊。

你猜我讀完小學後,攢了多少錢?”

潘樂懶得捧哏:

“不猜。”

但,龐嬌嬌又怎麼可能放棄這個炫耀的機會:

“刨除日常開支,足足11萬!”

饒是潘樂,都被小小的震撼了一下:

“好吧!

在搞錢這一塊,你的確比我厲害!”

或者說:

兩輩子都不如這小東西。

龐嬌嬌既驕傲又遺憾繼續道:

“後來念初、高中,我開始做小生意!

每天去小食品市場批發一書包零食,在班上開小賣部。

雖然賺的遠沒有小學多。

只能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