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保安室。

保安見到她倆,就立刻說:

“昨日我找到了那個人,是個小男孩,不是學校的學生,是附近的人家的孩子,偷跑進來的,被我捉住了,找到了父母教育了一頓,以後他不會再鬧事了,我保證。”

這樣……

“啊,那個小男孩也太調皮了吧?差點殺了我誒!”

女孩有些不滿,就這樣?

她們作為受害者,不是該當面接受道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