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狩獵三人組 (第1/4頁)
我在異世界和異種美女戀愛打怪 陽光下的沉思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不死之王長眠的遺蹟……
真是遊戲玩家的心的話。遊戲裡一定會有稀有道具和武器。
這次的怪物狩獵,決定了黛芬娜提議的金剛。
為了對殺人有禁忌感的我習慣和人形怪物對峙。順便說一下,他們有收集發光物的習性。
自然界中沒有什麼發光的東西,所以它們必然會從人那裡奪走。
大多是武器之類的金屬,也有少數是貴金屬和寶石之類的。
真是一石二鳥的培養計劃?
而且在被確認為“金剛”的地方附近,也有不死之王長眠的遺蹟。
雖然覺得很魯莽,但還是想看看是什麼樣的地方。我想只要不在遺蹟裡就沒問題了……
◇◇◇◇◇◇
從我們最喜歡的洞穴走了整整一天。終於到達了地圖上顯示的金剛所在的地方。
無論做什麼,移動都是以天為單位的。
在現代,如果乘坐電車或公共汽車,60公里的路程只需1個小時,但如果步行,則需要10個小時。
也許是水平提高的好處,最近長時間走路也不累了。
那是好事,但因為攜帶的行李量有限,往返最多也就10天以內。
人一天需要2l水,愛麗絲除外,加上黛芬娜,一共4l。
10天40l,所以需要40千克,另外還有很多食物和被褥。
如果沒有魔法道具皮袋,只能出一晚的遠門。
我明白了冒險家和登山家挑戰現代秘境和崇山峻嶺的厲害。請告訴我把必要的東西整理在一個揹包裡的收納技巧。
“主人,那片樹林就是他們居住的樹林。但是在樹木中,這是擅長爬樹的他們最擅長的領域。因為從頭頂上發動的攻擊是最具威脅的……”
現在的時間是中午前,太陽正好在頭頂附近。而且500米開外確實能看到樹林。
聽說以前人工加工的是樹林,森林可以嗎?
樹林是靠人生長的,森林是自然生長的。我好像聽到了類似諧音的說法,但沒有確切的證據。
黛芬娜如果叫森林的話就叫森林好了。
我凝視著方圓1公里內樹木間距稀疏的樹林思考。成群結隊的傢伙給人的印象是大猩猩,也就是類人猿?
如果能爬上樹,我的中距離攻擊手段就只有弓箭了。愛麗絲會使用攻擊魔法,黛芬娜會吐舌頭,但我只有弓箭。
這不是我的修行。
如果所有人都在樹上的話,最壞的情況下可以用中距離攻擊把對方逼到絕路,但這並不能成為修煉吧。
但是,如果聯合起來的話,地面上的敵人也會靠近來挑戰。手裡的武器是弓箭,對付不了地上的人。
但是用劍和槍的話,頭頂上就不在行了,很危險。樹上那群傢伙的攻擊方法大概只有投石。
如果能用弓的話,就沒有勝算了,但就算能用東西,也不過是棍棒而已。
但並不是說投石的威力就低。力氣大的他們朝我扔來拳頭大小的石頭。
如果擊中的地方不好,就會當場死亡……
“一般是怎麼戰鬥的呢?”
我問了女性。如果是盜賊也能戰鬥的對手,應該有辦法。
“等他們從樹林裡出來。基本上,食物不能只在樹林裡供應。當然也要喝水,所以一般都在飲水處等著。雖然是成群結隊的,但食物供應是分攤制的,來喝水的人也是分散的。”
嗯,還挺有可乘之機的。果然只憑自己的常識思考是很危險的。
明明應該把現代的常識通用在異世界才奇怪,卻偏偏相信基於自己經驗的常識……
轉換思考方式,一邊回想之前請教過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