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喝酒,容易鬧出人命! (第1/3頁)
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 秦月漢時關 加書籤 章節報錯
第296章 涉嫌犯罪?不存在的!
“戰友你看看你的5群,居然有人在裡邊炫耀自己交了十多個女朋友,還把人家的照片給發了出來。”
將剛買的一紮酒放下。
慕憶之整個一副沒好氣的模樣對著說道。
她真氣壞了。
“在大群裡炫耀交女朋友還把人家的照片發出來?這也太道德敗壞了!要是繼續的話就移除吧。”
蘇凡聽到這話眉頭一皺。
如果這傢伙還繼續的話,那就直接飛機票把對方給踢出去吧。
畢竟他的群是普法群。
如果是炫耀跟自己女朋友的愛情那無所謂,可要是炫耀自己交過多少個女朋友甚至還將人家的照片發出來這就有點不太合適了!
“可不是嗎!!”
慕憶之很上火!
一個成年人居然對做這樣的事。
禍害了這麼多個不說。
甚至還發到群裡炫耀。
置女生顏面於何地!
“嗯!!”
蘇凡眉頭一緊。
如果是成年人的話那只是道德敗壞。
現在的話這可就複雜了!
甚至涉及到了性侵都不一定。
“對啊,他還赤裸裸的炫耀,嫩!”
慕憶之點了點頭。
“這膽子太肥了了吧!!”
蘇凡有點惱火。
“嗯嗯,戰友你趕緊去群裡看看,我們說侵犯隱私對方居然還叫囂著讓我們去法院告他。”
慕憶之是這輩子沒見過這麼囂張的人。
“這麼狂妄?那我去看看!”
蘇凡聽到這一句話之後開啟了慕憶之所說的五群。
【蘇凡:@小星哥,這裡是法律交流群,請伱注意你的行為,如果性侵未成年人的話這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了。】
蘇凡此刻發出了一條訊息。
刷了一下聊天記錄,他頓時有點上火。
因為這些圖片上有些女孩子真的就初中高中的年紀。
作為一個成年人,居然去誘騙這種年紀的姑娘,不是妥妥的要接受法律的鐵錘審判嗎!
且完全不把他這個政法大學畢業的法律博主放在眼裡。
【蘇哥出來了!】
【群主終於出來了,看看這貨還囂張。】
【這種人,求求快點快進到進大牢吧,實在是太噁心了!】
【對對對,群主趕緊制裁這傢伙,讓這傢伙進大牢去,這麼多未成年女孩肯定有強姦的!】
看到蘇凡出現,剛剛還和這個小星哥爭辯的群友們像是找到了什麼依靠一樣。
一個個都艾特他。
畢竟蘇凡是法律系博主。
對付這種臉皮厚且無恥的人肯定有自己的一套。
【小星哥:哈哈哈,搞笑,你們以為這實習律師是什麼?檢察官嗎?還制裁我,我告訴你們,對方也就是個律師罷了,厲害點我承認但你要是給我亂扣帽子門都沒有,還涉嫌犯罪,勞資都付過錢的!】
這位小星哥看到群員宛如找到救星,頓時嘲諷了一番。
毋庸置疑這個叫蘇凡的實習律師很厲害。
可這些女的是自願的。
那你能咋滴。
再說,山高皇帝遠你春江的警察還能管到他們本地來?
在本地,他可是有熟人。
【兄弟你好狂啊!】
【上一個這麼狂妄的人已經被判刑吃牢飯了。】
【年輕人,不要以為付錢了就天下大吉了,你知不知道嫖娼也是犯法的。】
【我已經截圖了,他這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