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如果那個人是林易的話,也不是不行 (第1/2頁)
都重生了,誰還當舔狗啊? 易初小屋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你真的買酒店了啊,那可是200多萬啊!”
林易把面前的水杯往前一推:“攤牌了,不裝了,我現在是千萬富翁。”
孫濤嚥了下口水:“我還沒去過紅浪漫。”
“那等下次jC去大掃除的時候,我帶你觀摩觀摩。”
“狗賊,你欺我太甚。”
林易不由得瞪了孫濤一眼,這孩子還真的是有奶就是娘。
先前自己請他上網的時候,他直接就叫自己義父,結果自己要先帶他觀摩這個社會險惡的時候,他居然叫自己狗賊。
人心不古啊!
不過買了這棟酒店是真爽啊!
果然,傍富婆比談戀愛有用多了。
打個比方,比如你一個月能存下來4000塊,三個月就是12000,你用這12000給你女神買一部水果手機,你的女神很有可能只是對你說聲謝謝,甚至連摸都不讓你摸一下,結果你拿這筆錢去紅浪漫,然後發現你女神在這當服務員,剛進其他人包間。
所以,戀愛什麼的狗都不談!
這世間唯有富婆和賺錢永恆。
嗯,如果富婆能夠長得再漂亮,再年輕一些就更好了。
接著,林易就給孫濤講起了自己的這一套理念來。
孫濤聽的是一愣一愣的。
他總感覺林易的這套理念哪裡有些問題,但他卻又找不出毛病來,而且林易的成就擺在那裡,或許林易是對的。
很快,孫濤就悟了。
女人只會影響他賺錢的速度,所以他接下來要斷情絕愛,緊跟林易的腳步,努力賺錢。
這一刻,孫濤腦海中的上了大學就去談戀愛的想法已經完全消失,轉而變成了接下來我要努力搞錢。
如果孫濤知道林易有個小青梅來包養他的話,那他一定會和林易這個狗賊拼了,可惜他不知道。
當然,即便孫濤上了大學,也不一定能談上戀愛就是了。
畢竟有些時候,戀愛這東西是要看臉,還有你的錢包膨脹程度的。
而很明顯,這兩樣孫濤都不具備。
當然,這是以前的孫濤了,現在抱上林易大腿的孫濤,很明顯,後一樣,很快就能滿足。
……
林易剛把孫濤給轟走,那邊宋夢雨就找了上來。
“哼,林易,我把自己零花錢都借給你了,你都不知道主動聯絡我一下。”
宋夢雨有些羞惱的說道。
“啊,這!”
林易聽到宋夢雨的質問後,他一時間也感到有些尷尬。
的確啊,自己再借到這小姑娘的零花錢後,就把她給忘到腦後了,自己真的是渣啊。
真該死啊,自己。
既然自己這麼該死,那麼晚上就獎勵自己多玩幾把DNF,然後讓自己猝死吧。
不過下一刻,林易就想到了一個問題:“不對呀,分明是你這小姑娘先前沒有給我聯絡方式,哪裡是我沒有想你?我對你可是日思夜想的好吧。
我沒有想到我這麼想你,你居然這麼說我,沒愛了!”
林易做出一副哭唧唧的模樣,當然,如果他捂住臉的雙手,手指沒有漏開縫隙的話,就更像了。
“哇,林易你真的是倒打一耙啊,分明是你先前沒找我要好吧。”宋夢雨有些好笑的看著林易。
“我沒找你要,你就不給了嗎?”林易在這一刻,頓時用出了糖妞不等式,這可是來自於十幾年後的公式,用在這裡可以說是降維打擊。
果然,宋夢雨在聽到林易的話語後,頓時就愣住了。
是啊,他不找自己要,自己就不給了嗎?或許是自己的錯吧。
“好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