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女聲和快樂男聲詳細的執行方案撰寫了出來,

這些都是要讓美婷去拿去做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申請。

一旦審批下來,

就能夠確保他們的這項權益,

任何電視臺不經過他們的允許,

都不能隨便使用,

不然的話會告到對方破產。

當然陳勇又寫下了後世的一些金曲,

包括未來四大天王的歌,

當然還有像周星馳、梁朝偉,

這些未來的影視明星,

陳勇都給鄭美婷寫了一份名單,

要她去把這些人給簽下來。

如果這些人已經簽了其他公司,

比如說劉德華他簽了一家音樂公司,

那他的影視部分是不能簽約到,

把藝人合約拆分來簽約、

如此一來就能夠降低簽約的成本。

同時陳勇也讓鄭美婷,

去關注一些他寫下來的人,

涉及到的一些影視版權,

音樂版權看能不能拿到手裡面。

畢竟這個時候,

大家對版權意識還不是那麼強,

可以低價的進行收購。

相信隨著未來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

這些文化層面的內容,

肯定會能夠給他們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益。

可以說陳勇已經在鄭美婷,

忙著註冊公司的時候,

把他和鄭美婷在港島未來影視娛樂公司發展的方向,

確定了下來。

有了他這份計劃,

鄭美婷在接下來,

只需要嚴格按照這個計劃來執行就可以了。

當然郭家這幾天過的也並不是那麼的好,

他們利用龍興社團得罪了大部分的媒體,

而這媒體接到陳勇匿名的方式舉報之後,

發現了去查抄龍興社團,

跟去郭家的是同一批執法隊員。

老話說得好,

得罪什麼都不要去得罪文人。

因為文人他是掌握著筆桿子的,

而筆桿子在一些場景下,

就是一個殺人不見血的武器

它的威力有時候甚至要超過手槍。

雖然答應了龍興不報道郭家的相關事情,

不做任何的過多的闡述,

但是他們選擇了以執法隊的角度,

去報道此事。

只是說他們出警了,

覺得他們很辛苦,

一天去了兩個地方,

呼籲大家都要遵紀守法,

不要給執法隊的同志添麻煩。

然後就貼出了幾張執法隊出警的照片。

本來市民是要看郭家事情的後續報道,

發現翻遍了各個報紙,

都沒有相關的報道,

這讓他們很失望。

就在這個時候,

有人說他發現了這其中的貓膩。

那就是同一執法隊,

先是去了社團,又去了郭家。

而現在報紙上又沒有針對郭家的相關報道,

那是不是說是郭家找到了社團,給報紙做了施壓。

報紙無奈之下只能報警,

而執法隊的人就去了社團跟郭家去了解情況。

那具體是怎樣的一個情況呢?

執法隊的人沒有給出相關的結論。

於是這些民眾就自發的,

組織去執法隊討要一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