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說了!人不是我殺的!”

現場沒有過多的打鬥痕跡,並且床頭的高腳酒杯內殘餘的紅酒中檢測出氯美扎酮成分,氯美扎酮便是俗稱的安眠藥。

不過奇怪的是,被害者於小蘭體內並沒有檢測出氯美扎酮的成分,酒杯上的唇印和指紋經過鑑定,同樣不屬於死者於小蘭。

在距離死者身體3米處,有一柄手術刀,上面有於小蘭和另一個陌生男人的指紋,刀刃處還沾有於小蘭的血跡,經鑑定,該手術刀為殺死於小蘭的兇器。

透過警方調取的賓館監控,當晚9點33分,一男子與於小蘭一同進入龍柯山賓館205號房間。11點47分,該男子就已經離開205號房間。

根據人像對比,警方確定當晚與於小蘭一起進出賓館的陌生男子就是其男友蘇煜。

4月17號晚上8點27分,蘇煜作為第一嫌疑人在騰達超市內被警方一舉擒獲,經過指紋對比,確定殺害於小蘭的兇手就是蘇煜。

按理說證據如此確鑿的情況下,收案似乎是板上釘釘的事,可是被捕的蘇煜死活不肯承認當晚殺害於小蘭的是自己,聲稱當晚在家中睡過了頭,並沒有去龍柯山賓館。

警方一致認為蘇煜是在試圖偽造證據混淆視聽,奇怪的是富有審問經驗的老警察卻提出了截然相反的意見。

也許蘇煜並沒有撒謊!原因就是酒杯上的那枚唇印!

兩撥人爭執不下,案件自此陷入僵局。

幸運的是4月30號中午一隊自稱是特殊部門的奇怪人馬突然闖入警局接手了這件讓人頭疼的案子。

“哦,公安局的審訊室太差了,我比較喜歡乾淨的地方。”

特殊部門總有點特別嗜好,公安局長表示理解,人你愛往哪裡放就往哪裡放,只要功勞算我頭上就行。

似乎男子也不怎麼在乎功勞,在把犯人轉入精神病醫院後,就再也沒在公安局長的面前出現過。

局長也不急,反正只要兩個月內拿到結果就好,在此之前,隨便他們怎麼折騰。

這可就苦了蘇煜,沒人聽他的辯解被轉進精神病院不說,而且周圍沒有一個可以和他能正常溝通的人,淨是一些奇奇怪怪的瘋子!

天並不算黑,病房裡的一草一木基本上都能看的清清楚楚,更何況是兩個離得自己並不算遠的人呢?

只是任憑蘇煜如何叫喊,兩個人都一副懶得搭你腔的樣子。

“放了我!你們這群混蛋!我沒有殺人,聽見沒有!我沒有殺人!”蘇煜聲嘶力竭的在病床上吼著,身上的拘束衣捆的他難受極了。

“你精力可真好呀,喊了四五個小時嗓子一點也不疼嗎?”一個扎著丸子頭的少女砸著嘴驚歎的說到,“我聽的都累。”

還不等蘇煜有什麼反應,她笑嘻嘻的扭過頭對著一直玩平板、樣子酷酷的少年問:“小端,你說他開發了能力會不會是獅吼功之類的?”

然而酷男就是酷男,被叫做小端的少年僅僅是冷冷的吐出兩個字,“無聊!”後就在也不肯多說一個字。

“切——”丸子頭少女無聊的撇撇嘴,“所以說跟小屁孩搭檔做事真的很無聊!”一面說一面還偷偷的看向小端。

小端淡定的從褲兜裡掏出耳機戴在耳朵上。

挫敗感大增的少女小聲的“切”了一下,然後繼續轉頭盯著蘇煜,惡狠狠的目光像是要把蘇煜盯出一個洞來。

“那個……”蘇煜頭皮發麻的側過頭看丸子頭少女,儘可能的無視她的目光,“能把這東西給我解開嗎?”

“能啊。”丸子頭少女點點頭,話是這麼說出去了,不過人還是坐著不動彈,蘇煜看著只能乾著急。

“那個……”蘇煜這次話還沒來得及說完就被少女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