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他們心裡都沒有底,不知道我說的這話,有幾分是真,又有幾分是假。

我咳嗽一聲,反倒是催促他們了,“怎麼,既然早晚要簽字畫押,現在看一下內容,還不可以嗎?”

鄭剛搖了搖頭,“你在沒有確定簽字之前,我覺得還是不要看為妙。我們在車上,不是已經告訴你了嗎?你丟失的那把彈簧匕首,已經找到了。只不過,找到的地方,可能讓你感到有些意外。那是一具屍體上,簡單而言,就是說,你用那把武器,動手殺死了那個人,最後逃之夭夭。而我們身為警方人員,需要將你緝拿歸案。”

雖然這老套的劇情,我心裡早有預料。

但當聽見他們當面向我說起時,我還是感到一絲額外的震驚。

這算什麼,我丟失了彈簧刀,就認定我殺人了?真是天大的笑話。

我聳聳肩,反問道,“你們警方辦案,是不是過於草率了?難道除此之外,就沒有另外像樣的證據?哦,你們剛才想要手銬拷我,現在,又想讓我簽字畫押。這前因後果串聯一想,不言而喻,你們雖然是警方人員,但已經被他人收買。嚴格意義上說,你們的所作所為,不足以匹配警員的身份。”

葉茂聽到這裡,怒喝道,“你胡言亂語說什麼,我們配不配當警員,不是你這樣的殺人兇手所能下結論的。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現在,我們只能給你短暫的一分鐘思考時間。如果說,一分鐘之後,你依舊沒有配合的態度,那不好意思,我們就會認定,你是有心與我們作對了。你要知道,我們是警員,你一旦跟我們作對,必須得死翹翹。”

鄭剛見狀,連忙也補充道,“不錯。好漢不吃眼前虧,你如果想要多活一點時間,那就必須配合我們的調查。一分鐘,現在開始計時。”

說到這裡時候,鄭剛當即掏出手機,看了一眼上面的時間。

我心忖:看來,不是我執意與他們作對了,而是他們太咄咄逼人,我已經退無可退,沒有選擇的空間。

那能怎麼做呢,強行迎戰,實在不行,父親給我的那個秘密武器,說不準也能派上用場。

漸漸地,我假裝左顧右盼,實則是在尋找最佳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