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愔櫻擺了擺手,眼神定格在一件紅綠相間上邊還印著花的T恤上。

在週五驚詫的神情之下,她拿了起來。

“櫻櫻你不會打算穿……”

那頭,殷愔櫻已經火速換上了。

週五欲哭無淚,“這件衣服當時是打折買的,剩下最後一件無人問津的衣服,店家才大發慈悲,才以一折價格十塊錢賣給我,我一直當睡衣穿來著……”

“挺好的。”殷愔櫻似乎很滿意,“替我感謝一下店家。”

“你換一件吧。”週五心情複雜,“不然就乾脆穿白T,這件衣服真的不行,大媽看了都搖搖頭……”

殷愔櫻搖搖頭。

“其他衣服要麼太薄,要麼太厚,這種厚度的衣服剛剛好。”她出聲。

她注意到外面的天氣降溫了一些,是穿短袖會凍死穿棉襖會熱死的季節。

這件衣服屬於中介值,是整個衣櫃中最適合這種天氣的了。

她要溫度,不要風度。

但是看週五極力阻止的表情,無奈之下,她還是隨便編了個理由打發她。

“你不是說初舞臺要給人眼前一亮的感受麼?”

“我唱歌不行,跳舞不行,rap唱得比你口袋中的耳機還亂,而且沒有錢又沒有團隊。”

聽起來很離譜。

但在她身上,一切又顯得情有可原。

“那就只能劍走偏鋒。”

週五愣了愣,“你的意思是,越土的穿搭越是能讓人的印象深刻?”

“bingo!”殷愔櫻敲了個響指,輕輕一笑,“真聰明。”

週五扯了個笑容,忍住翻白眼的衝動。

這個說法太勉強了。

但雖然有點冒險,也似乎是個可以一試的想法。

所謂黑紅也是紅,用極端的方式讓導師跟觀眾記住她,那也是另一個方式的出名。

況且,她們也確實沒錢,又沒有優勢。

儘管還有不小的疑慮,但她還是出聲,“這個想法也不是沒有可行性,但是你要注意點,如果發現不對勁就立刻改變畫風。”

殷愔櫻保證,“放心啦,我有分寸。”

實際上壓根就沒有往心裡去。

呵?紅?

不可能的。

與其吃力不討好。

還不如讓自己好受一點。

……

翌日一大早,殷愔櫻便被拖起來忙活。

週五顯然特別重視這次來之不易機會,天還沒亮的時候就用各種方式喊她起床,在她臉上各種打粉修飾。

殷愔櫻就這麼一邊打著瞌睡,一邊感受著刷子在自己臉上的碰撞。

直到天亮的時候,她的妝也已然化好。

她這張臉跟前世長得一模一樣,本身相貌條件就極好,膚白貌美大長腿,如凝脂般吹彈可破,也總能在無形之間撩人,極其有魅力。

就是因為這樣的先天條件,上一世她一直被人視作是必火的物件。

可惜了,她拿的是炮灰的劇本。

但是她生性樂觀,即使在死去的時候,也無數次用這樣的理由安慰自己——

即使是炮灰,那她也是最好看的那個炮灰。

比起其他炮灰來還是稍微高人一等的。

這就夠了。

這一世,週五也正是因為看原主的相貌條件優越,所以毅然決然的跟在她身邊不離棄。

因為她也相信,就殷愔櫻這種條件,肯定有一天會發光發亮的。

因為跟在她身邊久了,所以週五極其瞭解她,甚至比本人都要明白她身上的優缺點。

再在化妝品的點綴下,優點完全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