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一天,全州某公園。

林雨文在公園的小路上走著,就聽見身後傳來腳步踩在地面“踏踏”的聲音。

“oppa,等等我嘛。”

林雨文轉過身,就看見一位嬌小的女孩,邁著小短腿向他跑來。等她跑過來,林雨文笑著摸了摸她的小腦袋。

“泰古呀,慢點,不知道你腿短嗎,跑那麼快乾嘛。”

“哼~,臭oppa,明明就是你走的太快了,還嫌我腿短,還有,不要摸我的頭,會長不高的。”

“哈哈哈,好啦,下次oppa就不摸你頭了,省的你長不高還賴我。”林雨文笑著說。心裡想:以後的金歌手也不是很高嘛。

“哦對了,oppa,你明天就要走了嗎?”泰古好奇地問。

“對啊,這次是跟母親最後一次出來玩了,我也要準備回美國上學了。”

“唔,那咱們是不是很長時間見不了面了。”泰古低下了頭,有一點難過。

林雨文揉了揉泰古的頭。

“又不是永遠見不到了,你不是想要唱歌嘛,說不定到時候我還要來投奔你呢。”

“哈!那說好了,等我成為了明星,你一定要回來。”

泰古發出了猶如大媽般的笑聲。

林雨文看著又高興起來的的泰古,眼裡滿是溫柔。

這就是你呀,不管在哪個時空,不管在什麼時空,,什麼時間,你都是那個喜愛唱歌的金歌手。

“好啦,回家吧,我也該回去收拾下行李了。”

拉起泰古的手,兩個人一起慢悠悠的向家的方向走去。

與泰古分開後,林雨文走在回家的路上,往事的記憶如潮水般湧來。

是穿越啊,沒想到前世小說裡熱門的設定居然真的會發生。

但是穿越也未必是一件壞事。前世的自己沒有家人,在福利院長大後,毅然決定出去打工。然而剛剛成年的年紀加上因為長期營養不良瘦弱的身體,打工都是有一天沒一天的。

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林雨文認識了一個半島的女團,他痴迷於其中的隊長,那位擁有著大媽笑的女孩。後來,只要是自己閒下了。就在網路上搜尋她的影片,看著不時大笑的她,他身上的疲憊就會一掃而空。

直到那一天,工作的他因為高強度的工作不慎從高處跌落,本以為會就這樣結束自己苦難的一生,一睜眼卻發現他來到了這裡。

沒錯,他重生了。

重生於1989年3月9號的加利福尼亞州的舊金山,成為了擁有著天朝和半島血脈的混血兒。母親是半島人,父親是天朝人。

父親擁有著一家公司,母親是全職太太。也可能是上蒼可憐他,讓他一重生就帶著前世的記憶,並且還擁有著前世娛樂圈內所有熱門的記憶。他本以為他這一世只會按部就班接父親的班,然後就這麼過去一生。但是在1990年的某一天,他的想法改變了。

那一天,母親帶著他前往半島看望她的家人,順便見了母親以前最好的閨蜜。母親比閨蜜早結婚一年,也生了孩子。這次聽說母親來了半島,就喊著都帶著孩子出來見一面。

見面的時候,林雨文越看越不對,在聽了大人們的對話後,他終於發現了眼前的這個小女孩就是前世他非常喜歡的那位傳奇女團的隊長。

後來,在林雨文的刻意下,他和女孩成為了很好的朋友,母親每年都會帶他來找女孩玩。

思緒回到了現實,林雨文發現他已經走到了自己家門口,他站在門口很久很久。

他想到了曾經的自己,想到了前世的女孩,他想到了現在的父母,他想要守護他們,那麼,佈局就從現在開始。

回到美國以後,他先是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