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很簡單,幾句話就可以說完。
傍晚的時候,徐麗娟在廚房做晚飯,馬大姐帶著洋洋下樓。在樓下,他們碰到隔壁樓的小孩喆喆,開著一輛兒童的電動吉普車。洋洋也想玩,讓喆喆給他坐,喆喆不肯,洋洋就把他的車攔下,不讓他走,兩個人爭吵並且打了起來。
扭打當中,洋洋把喆喆的肩膀咬破,流了很多的血,喆喆的奶奶看到嚇壞了,趕緊和小區保安一起把喆喆送去醫院。
喆喆和他奶奶去了醫院,那輛電動吉普車還停在那裡,洋洋就坐上去,滴滴叭叭嗚地開起來。畢竟是第一次開車,也不知道怎麼開,把車撞到了花崗岩花壇上,撞壞了,把車扔在那裡,馬大姐就帶著洋洋上了樓。
“有沒有這麼狠心的小孩,咬人咬這麼厲害,這小區裡,你說說,還有沒被你們欺負過的小孩嗎?真是霸道!”喆喆媽媽衝著馬大姐叫。
馬大姐當仁不讓,馬上還擊:
“什麼叫被欺負,是我們洋洋欺負你們小孩,還是你們小孩欺負我們洋洋?你們小孩七歲多,讀一年級了吧,我看到他奶奶還幫他揹著書包,我們洋洋才幾歲,三歲多,這七歲多的小孩能被三歲多的小孩欺負,還是三歲多的小孩被七歲多的欺負,警察你評評理。”
“你們小孩三歲多?哼哼,比我兒子還高,你讓他出來給大家看看。”喆喆媽媽大叫。
“看什麼看?”馬大姐繼續還擊:“要不要把出生證明拿出來給你看?要不要?要是出生證明證明他就是三歲多,你們現在就給我出去,你答應嗎?”
喆喆爸爸叫道:“這出生證明有什麼用?”
“當然有用了,年紀不能說明一切啊,警察在這裡,法律是承認實際的年齡還是個子,那十五歲的小孩長得和大人一樣高,他就可以去登記結婚了?民政局肯定不給辦!十二歲的小孩長得和十八歲一樣高,就可以抓去坐牢,可以槍斃了?你們問問警察,他們能這麼做嗎?
“我和你們說,七歲多就是七歲多,三歲多就是三歲多,說三歲多的小孩,欺負了七歲多的,也不怕被人笑掉大牙。我們洋洋就是被你們兒子欺負了,他咬人那是,那是……對,對,那是正當防衛!警察你說是不是,被人欺負的時候咬人一口,這算不算是正當防衛?”
馬大姐滔滔不絕地說著,警察也被她的這一套說辭搞得哭笑不得,知道今天算是碰到硬茬了,這繼續胡攪蠻纏下去,就沒完沒了了。
警察趕緊抬起雙手,手掌不停地朝下襬著,說好好,你們說了這麼多,能不能聽我講兩句,要是你們覺得我不用說,你們自己就可以解決問題,吵出個輸贏,那我馬上走。
聽警察這麼說,馬大姐和喆喆的父母這才閉嘴。
警察看了看施光明和徐麗娟問:“你們是那個,那個,洋,哦哦洋洋的父母對嗎?”
施光明和徐麗娟一起點頭。
警察再看看喆喆的父母:“你們是另外那個被咬的孩子父母,對嗎?”
喆喆的父母也一起點頭。
“那這樣,小孩子的事情,誰對誰錯,誰又欺負了誰,我們都不在場,誰都說不清楚,要是你們就糾纏在這一點上,那你們吵上三天三夜也還是不清楚,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地方又沒有監控,我說的對嗎?”
施光明和徐麗娟點點頭,喆喆的父母猶豫了一下,也跟著點頭。
警察繼續說:“小孩子不管七歲也好,三歲也好,不懂事都很正常,但我們大人在一起,還是要理智,還是要講道理,你們同不同意?”
警察目光掃過了兩對父母,最後停留在馬大姐那裡,馬大姐馬上說:“這個你不要問我,問洋洋的爸爸媽媽。”
施光明和徐麗娟點頭說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