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蒙(第一人稱視角)

郝蒙一直覺得自己的前半生,是不幸的。

說是前半生,其實也就是直到13歲,遇到烏芝芝以後。

更準確的時間點是自己15歲,烏芝芝14歲,兩人都上高一的那一年,被烏芝芝救了以後,郝蒙覺得自己以後的道路,都是有光亮的了。

……

我是不被父母期盼著,生下來的孩子。

生我那一年,我媽18,我爸19,兩人也都是孩子,甚至按照時間來算的話,我媽懷上我時,她還沒有成年。

其實說起來,小時候的事情,我記的沒有那麼的清楚了。

後來有聽大人,其實是我姥姥說過,我兩歲就被扔去上幼兒園了,五歲上小學的學前班,六歲上一年級。

在我六歲前,沒有見過我的母親。

六歲後,母親又懷孕了,於是她回來了。

我的父親是在我七歲時,母親生下了弟弟以後,回來的。

我以為我的父親,會是我平常見到過的,那種或寵溺、或高大、或陪著一起玩的父親。

但,不是的,我的父親是一個爛人。

就像,爛掉的還沒有長毛的橘子,乍一看還是完好的,但用手一模,就會發現那噁心的觸感。

幼小的,六歲前的我,很期盼見到我的父母。

但之後的每一年,都在後悔,為什麼我會希望我的父親回來呢?如果我沒有這樣期盼,沒有告訴媽媽,是不是他就不會回來?

就那樣死在外面多好啊!!!

九歲的我,恨我的父親。

他一開始回來時,還會扮演著一個好父親,一個好丈夫,但堅持不到半年,也許是他半年就試探出了什麼結果,然後就變了。

菸蒂、菸灰、酒瓶、唾沫、頤指氣使、髒話。

眼淚、傷疤、牽強的笑、卑微的討好。

壓抑的氛圍、莫名的責罵、虛高的期望。

十歲的我,討厭我的弟弟,並進行過嘗試,失敗了。

弟弟剛出生時,我很喜歡他的,小小的,柔軟的,脆弱的,還很漂亮,會看著我笑。

他一歲時我還耐心的教他,二歲時,帶著他一起努力的躲避,三歲時,關著自己就好。

你是姐姐要讓著弟弟、你還沒有你弟有用、怎麼沒一點眼色、丫頭片子有什麼用、你以後還要靠你弟弟、你就不能像你弟弟一樣嗎。

不要招惹他、躲著他、放學在外面多玩一會吧、要聽話、好好學習啊、快去房間、快離開、快出去、快走。

我的、我的、姐姐打我、姐姐壞、打姐姐、打她、她打我、她搶我東西、媽媽壞、打媽媽。

十一歲的我,恨我的母親。

懦弱、膽怯、瞻前顧後、不清醒、喜歡弟弟、愛著父親、也,愛著我。

我不明白,怎麼會有人可以如此輕易的就原諒另一個人?

暴力、謾罵、侮辱,只是一個下跪,一句我錯了,就、原諒了?

憑什麼啊。

她不敢反抗,也阻止我反抗,憑什麼我要像一隻,他隨時都可以捏死的老鼠一樣啊。

小刀那麼鋒利,呼嚕也那麼響亮,為什麼要抱著我哭啊。

還要送走我?為什麼

十二歲的我,失去了我的姥姥、姥爺,最後的避難所,沒有了。

有人說,我是災星,只是去姥姥,姥爺那裡生活了一年,他們就都走了。

有人說,我是怪物,親人離開了,一滴眼淚都沒有。

有人說,我是禍害,我的身邊就沒有好事情發生。

有人說,我是雜種,沒有人管教,所以才會沒有禮貌,沒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