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陳勝利叫了蕭振東,急急忙忙往趙家去。

一路上,彩霞大隊都要亂成一團了。

蕭振東看著,心有餘悸,低聲道:“叔啊,這樣下去能行嗎?

要知道,彩霞大隊也是有獵戶的,到時候手裡的獵槍……”

他是怕,會在這兒出亂子啊。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

萬一有那麼一兩個狗急跳牆的,那手裡的獵槍,就成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你小子可以啊,”陳勝利看著蕭振東,滿眼都是讚許,“想的還挺周到。

不過你放心好了,這些事情,我們早前都安排下去了,誰家有槍誰家沒槍,我們心裡都門兒清。”

所以,比兵哥們,更早潛入彩霞大隊的,是那些更牛掰的存在。

先把那些帶有殺傷性武器的人,給控制住,清繳掉手裡的武器,再說別的。

只有這樣,大傢伙才會更加安心。

“那就成。”

說來,也巧。

去趙家的時候,好死不死,就路過吳家。

對於吳家,蕭振東是一點好印象都沒。

這一家子畜生,差點把他姨姐的小命給整沒了。

“東子!”

耳邊傳來欣喜的呼喚,蕭振東只覺著眼前一黑。

奶奶個腿的,這糙了吧唧的聲音,一聽就是那老吳家的人。

他慌忙加快腳步,只是,他低估了一個,垂死掙扎的人的求生欲。

腎上腺素爆發,那奔跑的速度,真是快的令人咋舌。

他幾乎是瞬移到了蕭振東的面前,噗通一下跪了個結結實實,“東子!你救救我,你救救我行嗎?”

來人,正是吳有船。

許久不見,他幾乎沒了人樣兒。

身上穿著破棉衣,補丁,一層摞著一層,袖口甚至連補丁都沒,露出裡面破碎的棉花。

因著長時間沒有清洗,顯得油膩、髒汙。

他鼻涕一把,淚一把,張著嘴,哀嚎著,那瘦脫相的樣子,幾乎讓蕭振東恨不得看一眼,就直接吐出來。

“不是,”蕭振東也想過,要跟吳有船好好說話。

畢竟,看吳有船這樣子,裡頭那渾水,這小子保準沒少折騰,就算是不死,也得去一層皮。

“有啥話,你就好好說,跪來跪去的,也不嫌丟人。”

吳有船當然知道丟人現眼了。

之前的他,可是把臉面看作天地,比小命更重要的東西。

吳有船啊,就講究一個體面。

只是,這段時間以來,家裡的日子不太平。自從毓美帶著孩子跑了,他的日子,就變得稀巴爛。

半死不活的,跟個行屍走肉,也差不多。

後面花了大價錢討來的媳婦,也是個作天作地的性兒,稍微有那麼一星半點不合心意,那就必須得鬧。

鬧個天翻地覆,才算完。

後來吧,這個腦瓜子好用的小蹄子,看著家裡的日子不好過,居然,趁著家裡人沒防備,捲了錢,跟別的野男人跑了。

就這,又讓他成為了滿大隊的笑話。

現在,但凡是誰家小兩口吵架,不好好過日子了,都會把吳有船的經歷,拿出來說一遍。

意圖就是告誡,別好好的日子不知足,非得鬧騰。

鬧騰來,鬧騰去,最後不會有好結果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吳有船為彩霞大隊裡,年輕小夫妻的婚姻平和,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當然,這個貢獻,吳有船自己也不想要,就是了。

後面,時間長了,吳有船也算是琢磨明白了。這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