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於蘭的聲音抖得厲害,“要是,要是小歌真犯了事,我們就是去給人家下跪,去賠錢。怎麼樣也不能讓他坐牢啊!他還小……”

林野沉默著,狠狠地吸著煙,煙霧繚繞中,他點了點頭,眼神決絕:“嗯,傾家蕩產,也得把他撈出來。”

他們從來,從來沒有往“這錢是林歌自己堂堂正正賺來的”這個方向去想過。在他們的認知裡,一個高中生,除了從家裡要錢,或者走歪門邪道,不可能擁有這麼一大筆財富。

所以,當林歌推門而入,看到的就是這樣一幅景象:兩個被恐懼和焦慮折磨了大半天,已經做好了最壞打算,甚至連“營救方案”都想好了的父母。

此刻,看著他們眼中混雜著憤怒、擔憂、恐懼,唯獨沒有一絲信任的神情,林歌心裡五味雜陳。有無奈,有心疼,也有一絲被低估的哭笑不得。

“爸,媽,”林歌清了清嗓子,決定不再賣關子,直接丟擲答案,“這錢,是我自己賺的。”

“你賺的?”林野像是聽到了什麼天方夜譚,聲音陡然拔高,“你怎麼賺的?你去搶銀行了?!”

“老林!”於蘭趕緊拉了他一下,然後轉向林歌,語氣稍微緩和了一些,但眼中的懷疑絲毫未減,“小歌,你跟媽說實話。如果是不小心做了錯事,我們,我們一起想辦法。你去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最多關幾天,賠點錢,總比,總比以後……”

她沒說下去,但那未盡之語中的恐懼,已經足夠明顯。

林歌看著他們,突然覺得有些好笑,也有些感動。這就是他的父母,老實、本分,但也愛他到了骨子裡,哪怕覺得他“犯了滔天大罪”,想的也是怎麼保全他。

他深吸一口氣,站起身,走到自己的房間,從書包夾層裡拿出一個用報紙包得嚴嚴實實的東西,回到了客廳。

“爸,媽,你們看。”

他將報紙包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開啟。

一沓沓嶄新或者半舊的鈔票,整整齊齊地碼放在一起,以“大團結”(十元面額)為主,夾雜著不少五十元和一百元的新版人民幣。粗略估計,至少也有三千多塊。

這視覺衝擊力,在1990年代的普通家庭客廳裡,不亞於一顆小型炸彈。

林野和於蘭的眼睛瞬間瞪圓了,呼吸都停滯了半秒。

“這……這……”於蘭結結巴巴,指著那堆錢,又指指林歌,一時說不出話來。

林野也愣住了,他下意識地想去摸煙,卻發現煙早就掉在了地上。

“買摩托車花了一萬四塊,這是剩下的,九千多。”林歌迎著父母震驚和疑惑的目光,平靜地解釋道:“我前段時間,淘換了點老物件,就是你們說的……古董。運氣好,碰到了識貨的買家,賣掉了。”

“古……古董?”於蘭的聲音像是從嗓子眼擠出來的,充滿了難以置信,“你?賣古董?”

“嗯。”林歌點頭,“就是一些舊書、舊瓷器、舊玩意兒。”

林野回過神來,眉頭皺得更緊了:“胡說!你一個學生,懂什麼古董?別是被人騙了,拿假錢糊弄我們!”

這也是人之常情。古董這玩意兒,在普通老百姓眼裡,那是水深似海,神秘莫測的東西,別說一個高中生,就是成年人也輕易不敢碰。

林歌早料到他們不會輕易相信,他有後手。

他頓了頓,丟擲了殺手鐧,“這事兒,我們學校的蘇老師也知道。”

“你班主任也知道?”於蘭急忙問。如果蘇老師也知道,那這事的可信度就大大增加了。

“就是教導處的蘇愛華老師。”林歌說道,“我賣掉東西后,還特意請蘇老師和辦公室的老師吃了飯,花了一千多塊呢。

果然,聽到蘇老師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