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手槍的射程,有效射程是50米,但是能在50米內槍槍上靶,其實挺難的。

而且還得是靜態靶,也就是固定靶。

除非是,專門練這個的運動員,這就另說了。

打固定靶,50米內百發百中,而且靶位可以控制在人頭大小的運動員很多。

但是這些人,要真送到戰場上,讓運動員去跟戰士對拼的話,大多都會死的很難看。

因為戰場不是賽場。

但說破大天去,99%的軍人,論靜態槍法還真比不過那些在賽場上的射擊運動員。

就如同在拳擊擂臺上,99%以上的軍人都比不過職業搏擊運動員,道理是一樣的。

畢竟,手槍在戰場上的作用,也就只是充當在戰鬥時的副武器使用。

因為在戰場上短距離正面硬剛的時候,步槍換彈匣最快也需要兩秒。

但是切換副武器手槍用時,只要訓練的好,可以控制在1秒2、1秒3左右。

有時候快0.1秒,那就是生與死的差距。

這就是手槍在戰場上的作用,並不是遠距離作戰武器。

所以,如果對方只有手槍的話,在戰場上有了30米以上距離的話,高低起伏地跑動的自己還是比較安全的。

正因為如此,這位殺手小組的組長下意識的認為,35米是一個相對比較安全的距離。

但很顯然,他料錯了。

隨著兩聲槍響,他身體一震,和剩下的這名手下同時倒地,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被槍擊中時,特別是手槍打人體軀幹,被擊中的一瞬間,通常是沒有感覺的。

所以手槍打人,只要不是一槍秒頭,最穩妥的方法就是清空自己的彈匣。

這就是為什麼阿美的警察,通常開槍都要清空自己手裡的彈匣,就是擔心對方在中很多槍的情況下還能進行反殺。

所以清空自己手裡的彈匣是最好的選擇。

也正因為如此,這個殺手組的組長,知道自己身上這麼一震,就知道這發子彈不是打在自己的骨骼上,就是打在腦袋上。

果然,在倒地後,他感覺到了疼痛,但是在他發現自己還有意識,想掙扎的爬起來繼續跑時,下半身已經絲毫不能動彈。

完了!

他頹然然倒地,目光掃向一旁的手下,發現對方也在掙扎,但是也跟自己一樣,上半身能動,下半生卻沒有半點動靜了。

他的眼神掃向自己手下的後背,果然在他後背脊椎處,有血漬,那就是子彈的著點。

想來自己後背也是這樣吧!

嘶……

這是什麼人?

他現在已經跑出距離超過40米了,對方連續兩槍,連續啊!

連續兩槍都能命中自己和手下的脊椎骨,如果早知道自己的目標是有槍的,而且還有這麼高明的槍法,他也不可能為了這麼點錢就來把命給送了呀!

現在,完了!

陳超兩槍打倒了對方之後,並沒有追過去補槍,因為對方就算是倒了,但還沒有死。

他能打倒對方,但卻不能上前補槍來打死對方。

而且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別忘了現在還在直播他的頭頂上,還有無人機在拍攝。

他有把握把對方打的跑不了,就已經足夠了。

公路上,四五輛警車呼嘯而來。

一馬當先的那輛衝鋒車裡,田邦宇手裡拿著手機,看得目不轉睛。

沒錯,他在看直播。

因為直播間裡明明白白的看著陳超,從頭到尾輕輕鬆鬆的收拾了對方5名槍手,一直到最後兩個。

不只是他在看,衝鋒車裡十幾名荷槍實彈的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