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每次被媽媽欺負的狠了,都會找我吐槽。
我能做的,自然是極力地安撫。
同時,還會設身處地地對繼父的心情,表示深深地理解與贊同。
偶爾手頭寬裕時,也會轉他點錢花花。
無論是面對對媽媽身邊的誰時,我都會如此誠心誠意地極盡阿諛之能。
為的,只是媽媽能夠幸福。
雖然現在我已明白,幸福是自身的一種能力,永遠無法假借他人之手。
幸福,應該向內求。
“外求”,只會帶來痛苦。
這是繼父的第一次離開。
據說,是在他姑娘的撮合下,回到了他前妻的身邊。
其實,媽媽付出過很多。
繼父“入贅”後不久,便賠光了自己原本的一切積蓄。
後來,媽媽便借公司之力,出錢資助過總是哀怨自己一事無成的繼父,承包了兩個工程。
結果可想而知。
他若是成功了,便也不會發生這次“出走”事件了。
能在媽媽那種,近乎於監獄“牢頭”、“管教式”的管理中堅持下來的人,截止目前,似乎只有她口中那個,小到還不足以產生記憶時的“我”,才可以勉強做到。
因為記事後不久,我便學會了撒謊。
媽媽這輩子最恨的,就是有人騙她。
但她又從來都學不會妥協。
她想讓你做的事,就會用盡各種手段去逼你就範。
在那種地獄般的威壓下,說謊,是唯一可以過關的方式。
除非,你是一個沒有自己思想的行屍走肉。
或者如當初的我那般,是個咿呀學語的嬰孩。
如若不然,只有主動離開。
或者,被她拋棄。
接到繼父的電話時,我正與包子在馬路上閒逛。
彼時的我倆,已“在一起”一月有餘。
事實上,促使我離開姍姍的床,與包子沒有趕赴教官的床的根本原因,本質上是一樣的。
那之後的十天時間,我倆幾乎全都泡在了一起。
逛街、吃飯、去網咖,形影不離。
這是有生以來,我談的第一場可以“自由自在”的戀愛。
最爽的,是戀愛的經費,我終於不用再伸手跟別人索取。
坦白來講,包子也挺摳的。
她總是算計著我兜裡的錢,去安排遊玩的專案。
特別是我發了獎金時,她更是比誰都要興奮。
甚至名義上給我買衣服時,都要刷我的卡結賬。
若不是一直“心懷不軌”,而且“身有所圖”的話,我應該不會跟她就這麼相處下來。
但那也都是後話,畢竟她看到的我,是開發商之後,妥妥的富二代一枚。
恰巧骨子裡,我又確實沒有什麼金錢觀念。
“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李太白對自己的形容,與我很是貼切。
猶記得那一天,是九月十一日,本拉登襲擊世貿大廈的第九週年。
那一晚後的每一年,也成了我和包子固定不變的獨有紀念。
當然,在這場狩獵遊戲裡,我是看起來的輸家。
因為整個戰鬥的發起過程,都是由她來主導。
我呢,不過是極力配合而已。
在發生這件事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只當是玩玩而已。
我猜她的心裡,也是如是想的。
因為我是一個隨時要走的人,所以從一開始時,她便做好了與我分手的準備。
直到有一天晚上,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