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社群工作〔1〕 (第2/2頁)
派出所警事【治安和刑事偵查】 春申湖畔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會暫住人員資訊登記表,在橋南18號出租屋的資訊表上找到了那兩個人的資訊。一個叫孟波,男,19歲;另一個叫權威,18歲。兩個人都沒有工作單位。
王志永對查傑說:“他們的出租屋有沒有可疑物品。”
查傑說:“沒有看到可疑物品。”
“他們有沒有電瓶車之類的交通工具。”
“院子裡有電瓶車,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
“不行晚上我們盯一下看看,看他們晚上出去幹什麼。”
“他們估計要晚上十一二點出門。”
“你們兩個晚上盯好,我11點開所裡的便車過來,看他們到底出去幹什麼。”
“好的。”劉明和查傑說道。
到了晚上11點,王志永開車到了方橋警務室,劉明他們已經出去了。王志永打電話給劉明說:“你們在哪裡。”
劉明說:“我們在橋南18號北面一點。”
王志永說:“我馬上開車過來了。”
王志永開車到了橋南18號北面,劉明和查傑從小平房旁邊走出來上了車。
王志永說:“如果等會他們出來了,查傑你騎電動車跟,我們開車跟,這樣不容易被發現。”
“你帶手銬沒。”劉明說。
王志永說:“我帶了兩副手銬,兩根警棍。”
王志永把車停在小平房旁邊,可以看到橋南18號的出租屋。一直蹲守到了凌晨一點多,孟波和權威兩個人騎了一輛電瓶車往鎮上走了。王志永讓查傑騎電瓶車遠一點跟著。王志永開著車在後面遠遠的跟著,不敢開車燈,生怕被發現。
孟波和權威騎車到了車站附近的一處居民小區,他們把電瓶車停放在小區門口,然後走進小區裡了。查傑沒有跟進去,王志永也到小區門口了,他對查傑說:“有沒有看到他們去哪家了。”
查傑說:“沒有看見,只看到他們走進小區了,他們的車還在這邊。”
王志永他們不敢跟進去怕被發現,就將車停在附近,守著他們回來。
到了凌晨兩點半,孟波和權威的口袋裡裝的鼓鼓囊囊。他們剛走到電瓶車跟前,王志永他們三個人就上去控制住了孟波他們兩個人。
王志永說:“我們是警察,不要動。”
劉明和查傑立即幫忙給他們上了手銬。王志永一摸嫌疑人的口袋,孟波的口袋裡裝著首飾盒,首飾盒裡有金項鍊、金耳環、金手鐲等。權威的口袋裡裝著3000元現金。
王志永一看這些東西都來路不正,馬上叫巡邏車過來將兩個盜竊嫌疑人帶回派出所了。
早上,車站南側的居民小區就有人報案稱家裡的金銀首飾和3000元現金被盜了。
經審查,孟波和權威交代了盜竊的犯罪事實,孟波實施入室盜竊,權威在外面望風。當天,該二人就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