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我很介意! (第3/4頁)
寵婚撩人:老公,約嗎 黎盛夏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上了車門。
她看到後視鏡裡的自己依舊換回了之前那條水藍色的禮服,掩飾不住的狼狽,回過神來對他說,“抱歉,我剛才太任性了。”剛才她衝動之於忘了那件衣服是他花錢買的,她不該隨便送人。
“沒有關係,你的任性還算可愛。”他輕輕挑了挑眉梢,從後視鏡裡看她的表情。她剛才刻意和自己保持了距離,為什麼?難道是因為吉娜?
可愛?這是暴風雨前的寧靜?她的臉色莫名沉鬱,她的直覺告訴她,他可能會不高興,可令人意外的是——
他說,“至於剛才那件衣服……”
“太子爺應該不會介意吧?”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心裡七上八下的,笑容很勉強。
他並沒有轉過身來,緩緩地說了五個字,“不,我很介意。”
“……”她下意識地在禮服上抓出了一些褶皺。
他慢條斯理地細數她犯的錯。
“第一,你挑釁了我的自尊。”
“什麼時候?”她詫異地看向他,只看到了他的後腦勺。
“第二,侮辱了我的審美!”他繼續追加。
那件衣服是他遞給她的,明明很適合她,她居然說不喜歡。
“那是因為……”
其實黎盛夏倒不是不喜歡,只是討厭那家店的態度而已,還有,雖然他們現在是合作關係,可她想要儘量少花他的錢,免得被他折磨,可那衣服又那麼貴……
黎盛夏想了一想,開口說了一個極其牽強的理由:“那是因為,小時候你曾經把我想要買的新衣服給燒了!”
小時候,墨念琛一個人住在她家隔壁。那時候兩家人關係比較親密,條件也不相上下。墨家並不像現在一樣高不可攀,黎家也不想現在一樣債臺高築。
那時候,雖然她家還算富裕,但是他父母也不會讓她亂花錢,所以她花錢一直比較有節制。
十三歲那年,她突然看上了一件漂亮的衣服,喜歡得不得了,彷彿那就是專門為等她來穿而出現的,她幾乎天天算計著攢夠錢去買。
他還冷笑著對她說,一件衣服有那麼重要?至於每分每秒心裡惦記?
她說,就是比你重要!
他的表情瞬間陰鬱到了極點,扔下她就揚長而去。她根本就沒在意他,還捉摸著什麼時候能攢夠錢。
好不容易攢夠了錢,沒想到儲蓄罐裡的錢卻被他給用光了!她好不容易快要成真的願望就這樣被他毀了。
她氣得哭了,他倒好,居然把衣服給她買回來了,可是還不等她破涕為笑,他就做了這輩子她都無法忘記的事情,直接點了打火機,把她心心念唸的衣服給燒了!
她恨得三個星期都沒理他。就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惡魔就那麼喜歡在她眼前晃來晃去!
之後她就迷上了服裝設計,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只有她親手設計的衣服,存在在她的腦海裡,他就無法奪走,當初的她是這樣想的。
墨念琛沒想到她還記恨著這件事。
當初,她不知道盯著那件衣服看了多少天,連他走到她身邊她都沒看過一眼!他還特地問了一句那件衣服就那麼重要?本想買給她,誰知她居然說比他重要!
呵呵,一件衣服在她的心裡居然比他還重要?當年他才十六歲,叛逆的很,一個不悅就把那件衣服買過來,在她面前燒了!
因為,他想要讓她知道,他就在她的眼前,比什麼都來得重要。
可代價卻是她三個星期都沒理他。
車房裡的氣氛一下子進入了冰點……
墨念琛沉著臉,半晌才開口說道:“最後不是買了一堆還給你嗎!?”
“那些又不是我想要的!”她想要的已經被他毀了,買一大堆別的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