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陳歌再次見著了孫平。

今天與昨天不同的是,今天的孫平不僅自己來了,還帶來了一個大的團隊。

裡面律師談判組人員包括秘書助理一大堆。

要不是陳歌讓鄭誠早早做了準備,現在的會議室都未必裝得下來這麼多人。

好在一切進行的都很順利。

這場合同一直商量了整整兩天,才將所有細枝末節的問題全部理清楚。

孫平這邊見陳歌只有一個人,本來覺得對方應該不會懂太多,最初的條款裡各種文字陷阱,整個合同堪稱粗製爛造,毫無誠意。

陳歌看完,當場冷了臉。

他將合同往孫平面前一扔,倨傲道:“孫總要是沒有誠意合作我也不攔著,但用這種合同來跟我談合作,不合適吧?”

聞言,孫平臉色一沉。

他拿起合同飛速看了兩眼,心裡暗自詫異。

他以為陳歌只是對專業瞭解,對這些事情應該是不瞭解的,所以他就想著,能否在這裡佔些便宜。

到底商人,有利可圖的情況下不為自己謀劃,他怎麼對得起自己的商人二字?不過到底沒把事情做得太過分,要不陳歌剛才就不是扔合同,而是直接趕人了。

孫平訕笑一聲,道了聲:“誤會誤會.”

轉過頭就對身邊的秘書訓斥道,“怎麼做事的,這種事情也能大意?幸好陳總大度,要不然今天這合作要是黃了,你們就直接捲鋪蓋滾吧.”

秘書被罵得連連應是。

陳歌知道,秘書只是背禍的,真正主使的是孫平。

但既然對方想合作,陳歌也願意給他們一個機會。

這種大單對他們現在來說比較少,他不想放過。

只要接下來的合同沒問題,那麼合作依舊。

之後再拿出來的合同就專業多了。

孫平怕陳歌看不懂,還特意道:“我這邊有律師,陳總要是不明白可以問我們,當然,我們絕對知無不言,毫不隱瞞.”

這話陳歌可不信。

而且……“孫總好意我心領了,這點合同我還是看得懂的.”

前世他看的合同數量之多成百上千,金額之大何止千萬?這這麼點小合同,還難不倒他。

但陳歌依舊不敢大意。

將所有合同看完改好,這才簽字生效。

孫平因為公司裡懂這行的不多,所以將所有內容全部外包給陳歌,讓他做好之後直接交接成品,而開發的時間,只有兩個月。

說實話,這對於如今的飛揚來說,時間其實是有些緊的。

但有陳歌這個外掛在,這點時間完全綽綽有餘。

陳歌送走孫平,立刻跟鄭誠開了個小會。

合同是接下來了,現在他們需要確定誰來主導這個專案的開發。

陳歌的意思是讓鄭誠來。

之前鄭誠就跟著他開發過金花銀行的系統,現在再做,就算是輕車熟路。

但鄭誠擰了擰眉,說:“可我時間不夠啊.”

因為公司人少,鄭誠的事情還挺多的。

如果將他調去做開發,那公司裡的其他事情就沒有人處理了。

陳歌道:“我之前讓尤飛轉告你招聘的事,你進行得怎麼樣了?”

“你交待下來我就在做了,如今公司裡的人事、行政、財務這幾個部門已經組建起來,而且這幾天還招到了幾個專門做軟體開發的人才.”

說到這裡,鄭誠胖乎乎的臉上閃過一絲開心的笑,一堆肥肉往裡擠,擠得他眼睛都快看不見了。

鄭誠繼續說:“而且你知道不,這裡面還有一個做了好幾年程式設計的,而且我親自看起過,他在這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