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代理費,那就是風險代理,就算不按照最高標準30%收取,收個15%到20%,也有90萬到120萬的訴訟代理費。

向嚴英當即點頭,裝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道:“孟先生如果執意要這樣做,那我只好聽孟先生的建議收集好證據,以免將來出現糾紛時沒有準備。”

4S店的律師也看出來了其中的貓膩,當即也表示會收集好證據,將來維護好4S店的利益。

一行人就把賓利慕尚送去了地龍汽修廠。

孟浩故意強調,他大學剛畢業還不太會開車,剛買了一天的新車就弄壞了,不敢去4S店修,怕父母查到修車記錄會罵他,好讓地龍汽修廠的人都聽明白孟浩是開車新手,也不懂車,而且這輛車剛出4S店不到一天,以後出了什麼問題也可以賴給4S店。

向嚴英和4S店的律師自然都懂孟浩這些行為的用意,全都將攝像頭隱藏了起來暗中拍攝,同時4S店的工作人員還把行車記錄儀的貯存卡取了下來交給了律師。

向嚴英則是和4S店律師一同複製行車記錄儀裡的錄影。

這裡邊不僅有孟浩故意損壞車輛的證據,更有孟浩把車送進地龍汽修廠維修的過程和對話。

既是4S店維護自身利益的關鍵證據,也是向嚴英將來代表孟浩跟地龍汽修廠打官司的關鍵證據。

處理完地龍汽修廠的事,向嚴英送孟浩到律師事務所門口取車,當看到孟浩還有一輛價值兩百多萬的賓士後,心中更是一喜。

向嚴英當即向孟浩詢問了孟浩與地龍汽修廠的恩怨。

當得知賓士CL的發動機和音響都被更換了後,立即讓孟浩去汽車檢測中心提取證據。

果然……發動機和音響都被換成了很低端的型號。

雖然這輛賓士在購買時並沒有進行車輛檢測,地龍汽修廠可以將責任賴到4S店頭上。

但是如果那輛賓利慕尚被動了手腳,可是證據確鑿,到時候兩案並做一案,再加上這輛賓士車自從購買後就只有一次維修記錄,那地龍汽修廠就是想賴也賴不掉了。

向嚴英喜出望外,當即提出了想要代理孟浩這輛賓士車的維權訴訟,並且約定,如果那輛賓利慕尚也被動了手腳,兩輛車的代理訴訟全都由向嚴英一個人代理。

孟浩當然同意,當場就支付了向嚴英63萬的代理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