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劉縣丞,林東有禮了。”

林東見了一禮,這種小人最是難纏,雖然和自己有仇,林東還是不願當面得罪此人。

“哈哈,原來是林主簿,我正要找你,沒想到就在這裡遇到你,真是太好了。”

劉敬忠先給馬縣令行了一禮,握著林東的手哈哈笑著說道。

林東一陣惡寒,臉色卻絲毫不變,含笑道:“不知劉縣丞找我何事?”

“此事暫且不提,且容我先向縣尊大人彙報一下這段時間的工作。”劉敬忠拍了拍林東手,一臉笑意說道。

接下來,劉敬忠便轉向馬縣令開始彙報這段時間的工作,根據劉敬忠的彙報,林東才知道現在已經秋收完,目前秋糧收繳工作已經提上日程,只不過糧長的人選四得其三,尚有一人空懸。

馬縣令心中疑惑,當即問起是哪一片區的糧長空虛,又該由誰來擔任這個押送秋糧的糧長合適。

劉敬忠偷看了一眼林東,才說現在到處兵荒馬亂,農民軍也越鬧越兇,加上流民四起,一般人押送秋糧很不靠譜,加上朝廷也有制度,押送秋糧應該由軍隊負責。

說到這裡,劉敬忠還不忘看向林東,目的不言而喻。

“押送秋糧?”林東心中咯噔一下,一種不好的預感從心頭升起。

據他記憶,明朝的糧長乃是朱元璋首先設立,起設立的目的便是為了保證田賦的有效徵收,以鞏固封建政府的賦稅收入。其設立的初衷是以民收民解精神為理念建立一套合乎實際的田賦徵收制度。

開始的時候糧長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區內稅糧的徵收和解運工作。

糧長的首要任務是負責徵收。秋糧,在解運糧米的工作中,糧長所承擔的是總負責的角色。當時稅糧的徵收工作分為催徵、經收和解運三個階段,其中最為繁重的就是解運。

糧長自京師內府戶科關領堪合以後,便開始了稅糧的徵收工作。在從上往下的徵收任務分派中,透過里長和甲首,將本地區的徵收任務分派給全體糧戶。

在徵收過後便是稅糧的解運工作,程式與徵收階段正好相反,即徵收的稅糧由甲首到里長再到糧長這樣由下而上層層彙集,由糧長負責保管。

最後,糧長將稅糧彙集起來,運送到政府指定的納糧地點。

為了解決路途遙遠產生的運糧困難,明政府逐步採取了以軍運代替民運的“支運法”、“兌運法”和“長運法”。

到明代中後期,糧長肩負的稅糧催徵、經收和解運三項任務已正式劃分開來,分設專人經辦,如“催辦糧長”、“兌收糧長”等。

糧長的社會地位從洪武至宣德年間永充制盛行時的煊赫一時發展到正德年間朋充法盛行後,一般人戶都極其不願被籤為糧長,甚至許多富家大戶更是想盡一切辦法來逃避這個職務。

此外,糧長職務的任期也是由長到短一由永充到輪充, 再到最後的朋充。總的來說,糧長的任期由長到短,糧長的職務從一人包攬到數人分工甚至數十人朋充,糧長的社會地位從“顯赫如官府”沒落成繁重的苦差役。

由於明中葉以後豪族大戶拒不納糧當差及政府下達的徵收任務不斷加重,出現了糧長賠墊的情況,以致各式各樣的徵收層出不窮。

田賦的增加必然使糧長的任務日益加重,而在普通小糧戶普遍貧困的情況下,儘管田賦的徵收數額增加了,但實際數卻相反地不斷下降了。這樣的情況發展到最後只能是徵收的賦稅遠遠高於田畝的應納稅收,加上後來的遼響等等苛捐雜稅,老百姓已經不堪負重。

更何況明朝末年的糧長實行的是包乾制,也就是說押運秋糧的腳伕吃喝用度都由糧長一人負責,試想一下幾萬擔糧食一路上成百上千人人吃馬嚼,幾個月下來,光這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