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雨拉了拉寧稚:“不說這個了,快開庭了,咱們進去吧。”

寧稚站在原地,嚴肅地看著提問的人。

“2015年,《刑法》第九次修正案增設了‘虐待被監護人、看護人罪”,將監護人、學校、幼兒園等納入規制範圍,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你為什麼會認為在我國,虐待兒童,無須坐牢?”

對方說:“因為過去的司法實踐上,大部分虐待兒童的父母,最後都沒有坐牢。”

寧稚反問:“你對法律的瞭解到什麼程度了?看過多少案例?你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你有什麼依據?”

對方一噎,沒說出話來。

寧稚拿出手機,拍下對方一張照片。

她邊收手機邊說:“別歪屁股,搞清楚自己現在在哪裡,是什麼人。”

對方面上閃過慌張,還沒來得及說話,寧稚已經拉著箱子轉過身,和王思雨朝刑庭走去。

王思雨小聲問:“你拍剛才那人幹嘛呀?”

“這貨大機率是個歪屁股,我留下照片,以後好舉報啊。”

“說的話確實不對勁。”王思雨扭頭看一眼還等在法院門口的自媒體,“但你剛才的態度也太剛了,不怕他們在網上黑你嗎?”

“黑就黑,無所謂,我現在已經看淡了。”

經歷過沙洲錯誤的案子,她如今對名利看得很淡了。

經過兩場庭審,被告人,也就是被虐兒童的父親,因長期虐待被害人,致其腦震盪、腦出血、面部撕裂,法院綜合認定情節惡劣。因被告人未獲得被害兒童母親的諒解,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在寧稚和王思雨的努力下,法院判處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包括醫藥費、營養費、看護費等一切費用合計12.8萬元。

被告人當庭提出上訴。

寧稚和王思雨一起陪伴被虐兒童的母親走出法庭。

媒體們蜂擁而至。

他們採訪被虐兒童的母親:“請問您對判決結果還滿意嗎?”

“滿意!法院判他坐牢了!我很滿意!”她紅著眼睛看鏡頭,“我們沒離婚的時候他就打我,我提了離婚,他為了折磨我,就搶走了孩子的撫養權、虐待孩子,撕裂孩子的嘴巴……”

她用手在臉上比劃:“把孩子的嘴巴從嘴角撕裂到臉頰,連白骨都看見了!嗚嗚嗚……”

“孩子受傷這麼嚴重,您會不會覺得判二十個月太少了?”

“我當然希望他被槍斃!但法律有它的依據,我相信法院!也相信法律!”

她紅著眼睛看向寧稚和王思雨:“這個案子,除了感謝檢察官,還要感謝寧律師和王律師。她們知道我困難,沒有收我的律師費,一分錢都沒收,免費幫我打這場官司的民事部分,我真的很感謝她們!”

她側過身,鄭重地對寧稚和王思雨鞠了一躬。

媒體手中的相機拍下這一刻。

一個月後。

一個盤點了乾元所三位女律師承辦的所有重案、大案的影片,在短影片平臺被傳播開來。

從寧稚當初在君天所做的研究生情殺案、殘疾人殺夫案,到乾元所成立後的自閉症兒童母親殺夫案、胡紅娟殺害繼子案,再到離婚後家暴賠償案、北山幼兒園投毒案、自閉症少年中毒案……

這些,大部分是打起來歷經幾個月到一年多的時間,卻一分錢的代理費都沒收的公益案件。

有四個死刑指控案件,成功打成無罪釋放、緩刑、有期徒刑、死緩。

有一個無期徒刑案成功翻案,當事人無罪釋放並獲得國家賠償。

有一個找不到嫌疑人、證人拒絕作證的案子,律師以身涉險,協助警方找到嫌疑人,卻因此被挾持、命懸一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