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眼尖地瞧見他脖子上的傷口,驚道:“蕭律脖子怎麼了?受傷了?”
蕭讓饒有深意地睨一眼縮著脖子站在一旁,活像只鵪鶉的寧稚:“被貓給撓的。好了,把人留下,你出去吧。”
HR離開。
蕭讓把西服往沙發上一丟,人在大班椅上坐了下來。
他冷眼瞧著寧稚:“當我的助理,我有一個要求,能做到,你就留下,做不到,走人。”
寧稚小心翼翼抬眼:“您請說。”
“不許沾案子。”
寧稚面上閃過不自在。
她本想曲線救國,先當助理,然後慢慢接觸案子,最後找機會求合夥人給自己機會轉實習。
現在看來,蕭讓是猜出她的心思。
可她如果不答應,現在就得立刻走人。
想到艱難的家庭情況,寧稚明白自己不能再浪費時間找工作了,牙一咬:“好,我不沾案子。”
蕭讓審視著她,在分辨她這句話的真假。
半晌後,下巴點了點沙發上的西服:“那就去幹助理該乾的事兒。”
寧稚知道他的意思,有點不舒服,但還是乖乖走去拿起他的西裝,掛到他身後的衣架上。
“您的西裝幫您掛好了,請您指示接下來的工作。”
“出去把律師守則抄五十遍。”
寧稚以為自己聽錯了,錯愕道:“我為什麼要抄律師守則?”
蕭讓後背沉入寬大的大班椅內,挑眉睨著她,反問:“你說你為什麼要抄律師守則?”
寧稚一噎,回過味來。
他在報復那天咖啡店的事!
她有點激動,急道:“我那天只不過盡了律師應盡的提醒義務,我沒做錯事,也沒違反律師守則!我不抄!”
“律師?”
“……法律工作者。”
“在無任何證據支援下,貿然提出指證,你違反的可不僅僅是律師守則。”蕭讓手裡把玩著簽字筆,“如果那天是在法庭上,你知道你這種行為會有什麼後果?”
突然襲來的壓迫感和指責,寧稚一時沒接住。
她不敢看蕭讓的眼睛,視線又直又懵地盯著蕭讓的胸膛半晌,紅了眼眶,又委屈又不服氣,抖著嗓子控訴道:“你……你公報私仇!”
“不接受?那請你出門右拐,走人。”
寧稚不服氣,但沒辦法,緊咬著唇,把唇肉咬出深深的印子,這才洩氣道:“我接受。那我先出去抄守則了,您有事喊我。”
她來到門口工位,把包放一邊,茫然地坐了片刻,才從印表機上抽出幾張A4紙,開始抄守則。
最新版的律師守則全文共計1.2萬字,五十遍就是60萬字,寧稚每天上班抄,下班也抄,期間還要處理蕭讓交代的工作,等這五十遍守則抄完,北京已經入了冬。
她整整抄了三個月的守則。
這三個月,把她所有脾氣都磨沒了,對蕭讓是畢恭畢敬。
蕭讓透過了她的轉正,還給她加了兩千塊錢的工資。
寧稚知道蕭讓大抵還是滿意她的。
金誠大部分助理都是非法本學歷,有些甚至是文秘或者其他跟法律邊都沾不上的專業。
法本學生都想正經找個所當律師,沒有人願意當端茶送水的助理。
她是獨一份。
她的法本學歷對於助理工作,簡直是降維打擊,所以蕭讓對她的工作表現應當比較滿意。
雖然他沒說出口。
但加工資就是答案。
其實寧稚也清楚,人大那天鬧了不愉快,蕭讓還願意留下她,大抵就是看中她的法本專業。
既想要她的學歷提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