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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沅回去後,唐希恩又被帶回審訊室。

不知是見她絕不鬆口,再審問已無意義,還是傅時御真叫人去打點了的關係,宋辭很長時間都沒出現。

唐希恩坐在審訊室裡,等待今晚七點一到,自己將被移交拘留所。

她雖然是律師,可因為從不接刑事案件,所以還真不清楚拘留所裡頭是個什麼樣的場景。

她在審訊室裡枯坐著,腦子在想著該如何證明自己並沒有去過案發現場。

她大量回憶讀法之後那十年時間看過的所有刑事案例,就在她想到一個辦法或許可以提供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後,審訊室的門被開了。

兩名女警進來,手上拿著警方用來儲存證據的無菌取樣袋和一個手提袋。

其中一名女警把手提袋裡一雙類似雪地靴模樣的棉鞋拿出來,放在她腳邊,說:“今晚要降溫,給你換一雙棉鞋,請把你腳上的鞋子脫下來,由我們代為保管。”

唐希恩警惕地看了一眼無菌取樣袋,腳下意識往後面移動,防備地看著女警:“不必了!我穿自己的鞋子就好!還有,我想見我的律師,麻煩你們幫忙通知一下。”

兩位女警什麼話都沒說,一個開啟無菌取樣袋,一個蹲下身脫唐希恩的高跟鞋。

唐希恩的腳躲避著女警的動作,低吼:“你們沒有權利拿走我的鞋子!我要見我的律師!”

拿無菌取樣袋的女警說:“你很快就要被帶到拘留所了,就算不在這裡脫鞋子,去那邊還是得換鞋!你以為拘留所會讓你穿高跟鞋在裡頭晃悠嗎?”

唐希恩咬牙,抬頭瞪著對方:“就算是那樣,我也要到拘留所再換鞋!我要見我的律師!”

女警沒再說話,倆人合力,將唐希恩腳上的高跟鞋脫下來,動作迅速地放到無菌取樣袋裡。

唐希恩大吼:“不!你們不能這樣!我要見我的律師!”

兩名女警沒理她,門被關上。

唐希恩整個人氣得胸膛上下起伏,緊咬著後槽牙,戴著手銬的手緊握成拳,鼻翼因為用力呼吸而翕張著。

過了一會兒,坐在審訊臺上的女記錄警開始收拾東西。

可能是見唐希恩情緒不太穩定,壓低聲音說了一句:“還有半小時你就要被移交拘留所了,這時候不會讓你律師過來的。你去到那邊,再讓拘留所的人通知你律師去見你。”